無印良品的室內毛毛靴我想我永遠不會懂,一個心疼另一半凍瘡宿疾發作,特地跑遍東京找室內保暖毛靴的人,如何能在同一天內也送上一張區役所網站下載列印(請容我詛咒這項便民服務)、簽完名蓋好章的離婚證書。

兩年半來的第四張,會如你所言,是最後一張嗎?

要簽字嗎?要裝死嗎?要訂機票包袱款款回娘家嗎?集滿五張可以換郭富城簽名照嗎?

星期一清晨,穿著新買的毛靴,上網查回台機票,腳好暖,心好冷。

我想放下。      我捨不得。

【2010/1/19‧後記】

昨晚大白回家後可憐兮兮向我道歉,說他當時太情緒化,並非真心想離婚。因有多次前例,我拉他坐下來懇談,請他保證不可拿離婚當威脅手段,就算真想離也要吵架隔天再提,莫在盛怒下做出會後悔的決定。

為了讓他確實記取這次教訓,也給我自己一點思考和喘息空間,我還是照吵架前的原訂計畫回台過年,只不過出發日期從農曆年後提前到下週,期間從兩週延長為一個月。(
世上只有媽媽好,上次回台壽司媽就力邀我回娘家過年,還說要幫我出機票錢

老實說,我不知道這次溝通是否真會有效果,因為這不是我第一次跟大白談,也不是他第一次保證不會隨便把離婚掛在嘴邊。只是我還愛他,還捨不得就這樣放棄,所以願意再給一次機會,下次如果再犯,不敢說會不會有好結局。
那張離婚證書我仍完整保留,哪天他再做出太過分的事,可能就換個人簽字蓋章。

人的耐性是有限的。現在還放不下,不代表一輩子都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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