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笨女人在MSN上碰到老友,一個所謂的「壞男人」。壞男人33歲,剛跟交往三年的女友分手,忙著和各式各樣的20來歲美眉約會。)

笨女人:「其實我覺得你很可惜。從女性觀點,如果你不是這麼愛玩又貪心,應該算是個好老公的人選。」

壞男人:「妳在說什麼?我本來就是啊!」

笨女人:「好老公的定義包括:不會想東想西的,要乖。」

壞男人:「那妳為什麼覺得我應該是好老公的人選?」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嗨,是我,F。在忙嗎?」昨天晚上將近十一點,手機那頭傳來熟悉的法國腔英文。
「是啊。還在辦公室加班。」明明早回家了,謊言卻脫口而出。 


F是個法國中年男子,來台灣很多年,單身,不會講中文。兩年多前我們因為在某個工作場合認識,就一直維持兩三個月才偶然見面吃一次飯的淡如水關係。他有個人人稱羨的頭銜,光是繳的稅搞不好就是我薪水的十倍多;他很風趣,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對世界政經局勢到台灣總統大選都能發表長篇大論,別墅裡蒐藏了無數東方古董,是西洋文學的忠實愛好者。F說他每天睡前都看一小時的書,在餐桌上非常講究紅酒的年份,第一次見面就對我批評昨晚和他吃飯的知名鋼琴家(啊,好像在電視上看過)對拉赫曼尼諾夫其實瞭解不夠深入。他不想結婚,熱愛一個人的生活,女人對他而言就像必勝客達美樂,餓的時候一通電話過去熱騰騰送到家,隨時都能享受。

但天曉得,兩年前和他上高級餐廳時,我連紅酒杯該怎麼晃都不清楚,緊張地連麵條都差點捲不起來,有生以來第一次一盤麵吃了一個鐘頭;古典音樂我知道巴哈柴可夫斯基莫札特,拉赫曼尼諾夫要不是因為電影《鋼琴師》,還真的沒聽過;西洋文學我在大學時還修過幾門課,但法文我一個字不識,每次都得犧牲幾百萬個腦細胞,才能勉強用英文跟上他滿口的政治經濟文學藝術。最重要的是,我喜歡兩個人甜蜜廝守的生活,寧願在家吃我的陽春麵,也不叫達美樂。 

F和我不搭嘎的很微妙。我們的生活沒有交集,頂多是相切的兩個圓,只擁有共同的一個點。我們看似無話不談,對彼此世界的了解卻屈指可數:我知道他在哪裡工作,他也知道我的,就這麼多。我興奮地說隔天要去美國出差,他會隨口問問去採訪些什麼;他憤慨地指責哪位員工不好管打算請他走路,我理解地點點頭;他偶而輕描淡寫十四歲時和初戀情人拙劣的第一次、最近又有什麼豔遇認識了哪些新貨色,我抱怨男友出軌讓我心裡很不好受;我說我最近工作不順有點憂鬱,他立刻擺出「我吃過的鹽巴比妳吃過的白飯多」的長者姿態安慰我。「傻女孩,我也曾這樣。」他建議我要培養嗜好,展開心胸。

晚餐後我們揮揮手優雅地說再見,正常情況下有一兩個月都不會再聯絡。我還記得,剛認識時有一次晚餐約會隔天我在白天打電話給他。「妳找我有什麼事?」他的聲音聽起來錯愕。「沒有啊,只是剛好想起你,問候問候。」一盆冷水當頭,我有點尷尬。「喔,想起我?這樣我有點壓力呢。」他笑了。

從那次以後,我再也沒自討沒趣過。

F打電話邀我,從不約隔天,一定是隨口問我現在有沒有空。我說有空,他一派輕鬆:「喔,讓我看看......我現在要去健身房,兩個小時後在Wind吃晚餐吧?」好像提出邀請的不是他,而是我。

我喜歡他嗎?不。這幾年來我一直都有男友,即使後來分手,很顯然我對神秘兮兮的老外也沒興趣。但他充滿驚奇,霸道的太理所當然,讓人無法拒絕。大部分情況下,兩個小時後,我總會乖乖出現在餐廳。

有時候我真的沒空。F碰了軟釘子,也總能保持法國式隨時隨地的優雅,優雅地說他剛從巴黎出差回來,優雅地問我是否還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優雅地說他剛下班,只是想問我要不要喝一杯,優雅地說「記得要保持微笑面對人生,下次再聯絡!」

不知是什麼理由,這半年來,蹺蹺板高的那一頭換了人坐。一向優雅的F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婉拒太多次,從以前兩個月,變成一個禮拜一通熱線追蹤。而這些來電,從原本只在晚上隨機出沒,到如今下午兩三點,他的辦公室電話號碼也會出現在我手機螢幕。

說也奇怪,對方愈是急迫,我愈顯輕鬆,他愈熱情,我愈清醒。「男人都這麼賤嗎?吃不到的比較可口?」前兩天,我忍不住問我一個留戀花叢間的男性好友。「是啊,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妳死不上鉤就是最強烈的挑逗,性感指數一定破表。他還算有君子風度,換做我,一直被拒絕,早就精蟲衝腦衝到妳家門口…」這位經驗豐富的花花公子好友開始發表演說。 


「現在已經快十一點了!妳什麼時候要回家?」電話那頭充滿疑惑與擔心。
「我也不確定。寫完這兩頁稿吧。」我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幻想自己在編輯室裡猛敲鍵盤。

「我昨天打給妳,妳好像掛了我電話......」F小心翼翼地說,試探裡帶點埋怨。
「喔,是嗎?」我不置可否。

「妳公司在哪裡,要不要我去接妳回家?」高姿態不再,語氣有點受傷。
「呵呵,真難得耶。」我竟然覺得好笑。

「還沒說妳公司的地址?我去接妳!」他好像下定決心。
「或許下次吧。晚安!」我語氣溫和,但很堅定。關機,熄燈,睡覺。

是啊,下次吧。我不是達美樂也不是必勝客,休想一通電話就叫我送到門口。

還有,沒想到你也會寂寞,也有不優雅的時候。

【酪梨壽司碎碎唸】

這算什麼類型的文章呢?我也不知道。隨便寫寫,也隨便看看就好。拜託法國佬和他的朋友們不要對號入座啊!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7) 人氣()

和一票同事相約吃日本料理。這家日本料理曾經是我的最愛,不知不覺卻有半年沒有光顧。沒錯,就是曾經有壽司師傅遞小紙條留email給我約我看電影的那一家。

「唷!妳好久沒來啦!」老闆娘一看到久違的「酪梨壽司小姐」我,立刻熱情上前招呼。這票同事,很不巧,都知道酪梨壽司在網路上活躍的秘密,也都讀過那篇「酪梨壽司,你在哪裡?」的花痴日記。

「老闆娘,請問你們以前那位壽司師傅去哪裡啦?」看我眼神飄忽,扭扭捏捏,雞婆的同事甲搶先發難。「啊,不是在那邊嗎?」慢半拍的老闆娘沒會意,指了指吧台一位師傅。

「不是啦,是做酪梨壽司很好吃的那個!我們都好~~喜歡吃他做的酪梨壽司喔!」甲用一種極度誇張曖昧的語氣,在那個「好」字上面拖長了音。我把頭低得很低,唯恐老闆娘和旁邊的女服務生發現,其實一心一意想知道他下落的人,是正在角落耍孬的我。

「喔!他去了XX啊!」老闆娘豪爽地回答,絲毫沒有「同行相忌」的顧慮。「那家店在哪裡?」整桌人眼睛一亮,異口同聲地追問。「OO街!」神經有點大條的她,似乎真沒察覺這些無聊上班族打的鬼主意。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

經常有人問我,妳對另一半的條件是什麼?妳要的是什麼樣的愛情?

我的答案很不浪漫:

一、他不用年薪百萬開雙B公司在新竹科學園區,但要認真工作認真生活,不准用應酬加班當作擺脫老婆的藉口。

二、他不用很會做菜,但千萬不能要求我當他的免錢煮飯婆。我靠腰的時候如果他在旁邊,至少幫我下樓買個排骨便當;不在旁邊,要願意在電話線上安慰唉唉叫的「餓女」。

三、他不用呼風喚雨,但要有在十秒內擊斃半夜在我耳邊嗡嗡亂叫蚊子的超能力。要不然至少要效法二十四孝吳猛餵蚊,不會在我半夜搖醒他時大吼「幹嘛啦!」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6) 人氣()

絞盡腦汁,今天的我寫不出日記。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今天很幸福。我吃得很飽、穿得很暖、睡覺睡到自然醒、稿子全部都在昨天趕完。平常工作被老闆壓榨的怨氣、失戀的哀愁、對未來的茫然、對大環境的不滿、被白目男騷擾敢怒不敢言的悶,經常讓我下筆有如神,寫起刻薄話,是寫工作稿件速度的二十倍。

難怪人家說「悲劇是文學之母」。自古以來,哪一位偉大的作家是一路順遂,還能成就偉大的作品?三島由紀夫在寫完《豐饒之海》第四部《天人五衰》最終章後,在眾人面前切腹自殺。事實上他小說《憂國》的主角武山信二就曾經以思想演練過切腹;川端康成在三島自殺後一年半,躺在床上將瓦斯管直接塞在嘴裡,追隨愛徒的腳步結束生命;芥川龍之介一輩子都神經衰弱,在後期作品《齒輪》中描述自己一直看到類似齒輪的幻覺,最後服用大量安眠藥自盡;以《老人與海》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海明威,在說完「我們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了話明年就不必再等死了」後,把獵槍含在嘴裡扣扳機,子彈貫穿頭顱;三毛在廁所用絲襪上吊、老舍跳湖自盡…

我上網鍵入「作家自殺」這個關鍵字,發現後面跟著一長串名字:除了我剛剛想到的,還有捷克‧倫敦、齊威格、太宰治…大概幾十個。最妙的是還有一篇菲利克斯‧波斯特博士(這是誰啊?)按照現代精神病理學分析方法寫的心理學報告,研究了人類歷史中300名具有重影響力的人物,得出的結論是:政治家有17%的人有嚴重精神疾病,科學家中有18%,作曲家中有31%,小說家比率超高,竟有46%!

為什麼偉大文人這麼容易抓狂呢?這篇報告歸納原因,從事創作的人通常「敏感易衝動,容易壓抑、容易狂傲、也容易絕望」。至於現在作家自殺的人為什麼沒有以前的多?波斯特博士下了一個有趣的結論:「現代文人藝術家精神不健康者明顯減少,原因是他們都變的很現實,不再像19世紀或20世紀上半的同行們那樣為理想而奮鬥,因此也就少了許多苦悶和煩惱…」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嘩。水龍頭逆時針方向扭到底,想要洗去兩天來趕稿的鬱窒窒。很過癮,但總好像有哪兒不對勁。

原來是浴簾。白底塑膠浴簾上紅的藍的綠的黃的小甲蟲、小鳥兒、小鱷魚、小兔子,今天顯的點狼狽。

我想起媽媽前幾天來看我,臨走前隨口提起幫我洗了浴簾,大概是丟進洗衣機裡洗的吧,近看顏色都斑駁了。洗滌標示果然不能隨便相信。

去年這個時候,你見我家浴室地板總是濕漉漉,硬拉著我去IKEA買了它。我笑你幼稚,學小朋友買什麼可愛小動物圖案,心頭還是喜孜孜的。回家後發現浴簾空有吊桿,卻沒有附浴簾環。我心頭直犯嘀咕:小氣的IKEA,連這麼一點小錢也要A!

但我有強迫症,你知道的,買了新東西就非當場用不可。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我頸上不戴項鍊、腕上沒有手鐲,從來沒買過一只戒指。沒穿耳洞,當然也沒有買耳環的必要。更別說腳鍊、頸環、肚臍環、舌環那些錦上添花的玩意兒。

但生日、情人節有時難免收到項鍊、手環當禮物,喜孜孜地讓它在手上、頸間風光了幾天,總莫名其妙在一週內消失。驚慌失措地搜尋記憶資料庫:到底是隨手放在廁所洗手台、趕車時鍊子鬆脫、掉進櫃子和床的夾縫中、或是和其他所有失蹤的隨身物品一樣,都被吸到某個異次元空間的神秘黑洞裡去?

此時此刻,它正在被打掃的阿婆把玩、被計程車司機的小女兒拿去當辦家家酒的道具、還是孤伶伶地躺在滿佈灰塵的角落? 

偶爾會有善心人送還給我,但我太迷糊,隔沒兩天它又跟我玩起捉迷藏。

找的太累、擁有片刻後再失去的感覺太糟。從此以後,我把這類禮物都收回當初包裝精美的盒子裡,打入抽屜冷宮。逛街時看了目眩神迷,收到禮物時也心花怒放,但我就是和美麗的東西無緣啊。

留在晶亮亮的櫥窗內遠觀,或是把玩後收進緞帶盒子裡,總比莫名其妙弄丟、還惦著它下落的懊惱結局要好。

有些人也是。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