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流美的部落格新文〈菸的二三事〉中看到兩句話: 

「千萬不要以為你有能力改變一個男人(長輩或同輩),不論他有多愛你。」

「我很膚淺,深信愛一個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對方開心,不來「都是為了你好」這套。」

其實都是耳熟能詳的老話(尤其是第一句),但搭配那篇文章裡的故事、對照婚後兩年來和大白的相處經驗,有如當頭棒喝。

結婚前一年半,我和大白三天兩頭大吵,幾度鬧到要離婚,近半年來關係不再緊繃,以為頑石終於點頭,為自己馭夫有術洋洋得意。上週散步時我好奇問他:「你最近怎麼這麼乖?感覺脾氣變得很好。」大白:「其實不是我脾氣變好,而是妳比較沒那麼愛控制人,沒那麼多莫名其妙的囉唆規定了。」

「控制?囉唆?規定?哪有啊.....」否認到一半,猛然憶起之前大白下班時,我總像個背後靈,一路碎唸「襪子脫下來不要亂丟」「這是你今天晚上第幾片洋芋片啦?」「吃完飯的碗趕快放到洗碗槽去泡水否則會很難洗」,一股強烈的自我嫌惡和羞愧頓時衝上腦門。

天啊,原來我也當過自己最討厭的那種神經兮兮control freak?

規定老公不准吃高油脂高熱量的垃圾食物,因為醫學研究顯示肥胖的人易患心血管疾病,「我是為你好」。

威脅朋友如果不現在立刻跟劈腿男一刀兩斷,我們就不要來往了,妳以後就會知道,「我這麼做都是為妳好」。

強迫小孩不管有沒有興趣都要上才藝班,現在不學以後會後悔,學了就贏在起跑點上,「媽媽是為你好」。

以上三件事,除了最後一件還沒發生,我都做過。當時正義凜然,但在「這樣比較明智/健康/有遠見」的糖衣下,其實藏著個有控制癖的自私鬼。

關心對方的健康幸福聽起來很合理,但省省吧,誰沒有幾個慢性自殺的壞習慣?總是愛上同一種爛男人、大火炒菜油煙致肺癌、吃鹹酥雞和臭豆腐有酸價過高的回鍋油、上網太久搞瞎眼睛、穿高跟鞋導致姆指外翻、使用化妝品讓肌膚窒息、刷牙偷懶草草了事會得牙周病......太多太多,就不用再寫下去了吧。

我們都祈禱深愛的人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轍,所以過去愈是荒唐不羈的浪子浪女,金盆洗手後對身邊的人要求也往往愈嚴格:因為我被壞男人傷過心,不希望好朋友也活在自欺欺人的爛泥裡;因為我曾是十五分鐘內就嗑掉一大罐品客洋芋片的胖子,不願老公也發福;因為我連九九乘法表都背不好,要培養小孩贏得奧林匹亞數學競賽金牌獎。

但說真的,憑──什──麼──啊?如果連過去(甚至現在)的我都做不到,憑什麼要求別人為我圓夢?

那些成功嚴以律己、進而走上嚴以律人之路的傢伙更恐怖。最專制的反菸者往往是曾有數十年菸齡的老菸槍,最嚴格的減肥教練是曾經癡肥的胖子。分享成功經驗很好,但許多人非常堅持自己走通的那條路就是全世界唯一的康莊大道,其他小徑必定歧路亡羊。所以才有些宗教狂會四處恐嚇人不信主就下地獄,激進反煙團體忙著要將癮君子逐出地球表面,打著「我是過來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你好」的旗幟,箝制個人意志。

要下地獄要得肺癌要爆血管都是苦主本人的選擇,既然不這麼做對方「一定會後悔」,那就讓對方下一次地獄得一次肺癌,說不定就學乖了,要不至少也可以死的很快樂。雖然這麼說很殘酷,只要不傷天害理又不拉著全家大小左鄰右舍陪他一起去死,每個成年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人生。有事沒事丟一句「我是為你好」用愛淹死對方,換來一個很健康但不快樂的伴侶,又是何苦咧。

我深愛大白,衷心祈求他健康快樂,但他不是我兒子,我也不希望將來的兒子有個面目可憎神經兮兮的控制癖老母。所以我不願再當個把「我是為你好」掛在嘴邊的控制狂,不再強迫心愛的人接受我自以為正確的價值觀和生活習慣,不論是對伴侶、長輩、朋友、兒女。

萬不得已非說不可時,我希望能在心裡從一數到十,利用這幾秒鐘想一想,我希望對方做的事,到底是「為你好」,還是「為我好」?

如果真是為你好,相信即使不說出口,你也會感覺的到。

【酪梨壽司碎碎唸】

讀完下流美超感人的〈菸的二三事〉,想趁自己尚有悔意也還沒忘記時記錄一點雜亂的個人感想。好久沒有寫這麼正經的日記了,有點害羞,請大家笑小聲一點。

啊是不是該學下流美附個董氏基金會的連結,負起「部落客的社會責任」?(絕對沒有鼓勵抽菸的意思,我自己就是超級害怕二手菸的人,但也不會對沒影響到我的吸菸者喊殺喊打)

大白不菸不酒(其實還是喝啦,但只有偶爾應酬時才喝一兩杯)不嫖不賭,唯一算得上壞習慣的就是愛吃垃圾零食,我好像也該偷笑了。

再補充:大白雖然個性上有不少缺點,但有一點讓我揪甘心,就是婆婆每次碎唸一些瑣事時,他都不會翻譯給我聽(當外籍新娘的優點:裝聾作啞化解婆媳問題),因為他覺得沒必要讓我為了不會/想改變的事情而煩惱。又,之前我嘮叨大白時,曾有一次脫口而出:「你還不是經常會糾正我有的沒的,例如碗怎麼洗才乾淨、牙怎麼刷才正確!」大白當場答應以後不干涉我的習慣,就真的再也沒針對這些事吭過一聲,相形之下我的控制慾真的太強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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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