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煩惱新書自序該寫些什麼時,蠢美傳了MSN訊息過來,劈頭就一句:「我要離婚了。」

愣了幾秒,我才記得接話:「啊,發生什麼事?」

蠢美夫妻都在香港金融圈工作,她個性活潑開朗,一如我許多在MBA時代結識的朋友,是個漂亮又成功的商場女強人。雖然耳聞他們夫妻感情自婚後就一直不太妙,但如此斬釘截鐵毫無轉圜空間的結論,聽了還是不免心驚。

「劇情很『香港龍捲風』唷。我的『準前夫』家暴,先把我壓在牆上,搞到我大哭,擔心哭聲太大怕鄰居聽到,把我從客廳摔到房間,再拿枕頭悶住我。有一度我完全不能呼吸,拼命掙扎。妳有看過那種上吊的鬼片吧?就像那樣。掙扎後我開始嘔吐,一直喊Air, Air 。原來英文才是我的母語啊,不到差點被悶死我都不知道。」就算到生死關頭,蠢美還是不忘搞笑。


「為什麼?你們吵架嗎?」

「對呀我們吵架,而且是為了我沒有把盜版VCD在出差到台灣的第一天送去給他姊,而是在最後一天送去,他說我不尊重他家人。」

「......」算了,全世界最沒資格嘲笑夫妻吵架理由的人就是我,因為我和大白每天都為比VCD更荒謬幼稚幾十倍的事,台日大戰數回合。

「龍捲風劇情還沒到高潮。第二天早上,我趁他睡覺,連滾帶爬收了個小包袱逃出去,先去醫院驗傷。醫生問我要不要報警,我沒碰過這種事,也不清楚香港法令,問醫生報警會怎樣?醫生說警察會逮捕他。我就說要跟父母討論一下,帶著小包袱飛到上海找我爸媽。(我爸媽剛好在上海)」

「娘親見我梨花帶雨的帶著一身傷外加走路一拐一拐,當場抓狂,第二天就帶我回台北,還再去驗一次傷,然後找他父母出來。他父母第二天表示他願意回來簽字離婚,但要周末才可以回來(那時才星期一),我就白癡的在台灣等了一個禮拜。等到禮拜天我爸忍不住了,又打電話給他爸,他爸才說:『誰知道妳的驗傷單是不是真的,即使是真的,誰知道傷是不是別的男人打的?』」

「這是他第一次動粗嗎?」我好像社會局派來調查案情的社工人員。

「是,以前是摔東西,這次也有摔東西,只是那個東西就是我。」

「哈哈哈......」對不起,雖然時機很不恰當,我還是不爭氣的笑了。蠢美還是那麼幽默,我們明明在討論刀光血影的家暴案例,苦主還是她本人耶。

「我爸媽當然氣死了,星期一馬上找了個律師要訴訟離婚,星期二他們就陪我回香港,當我打開我的公寓大門時,It's EMPTY!! He took EVERYTHING !! Everything i bought, my mom bought.... my jewelry, my kitchenware, my computer, all the furniture....even my napkin !!」蠢美果然激動時就會飆英文。

「有沒有搞錯,妳可以寫小說了。」

「龍捲風這才開始狂吹。我氣得打電話給他,他說,要東西可以,二十萬港幣拿來。我氣炸了,打電話報警失竊。警察來了,把我們全帶到警局,然後最精彩的來了:警察說他上禮拜(當我在台灣等待時)來警局報案,控告我襲擊他、傷害,要我錄口供,我成了被告。有沒有很龍捲風?」

「太悲慘又太精采了。妳不寫小說,我可要偷來編劇本了。」

「You may never meet him, but he is double my size。我42公斤,他78公斤。」蠢美強調。

「任何人都很容易double your size吧。」蠢美是個纖細的紙片美女。四個月前我若沒痛下決心開始減肥,要變成蠢美的雙倍大也不是難事。

「他是五天後去報案的(在我爸拿驗傷單給他爸看後),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傷哪來的。我哪有那個膽啊!」

「啊咧,他想先下手為強就是了?」

「我一把眼淚一把鼻涕一邊發抖錄完筆錄,警察也覺得我根本就是個衰鬼。後來警察叫他別扯了,撤回告訴,但是東西都被他拿走了。」

「那怎麼辦?他一夜之間把那些東西都搬去哪啊?我好好奇。」

「警察叫他把我的東西還給我,他竟然要我將他訂婚時拿來我家的聘金還他,還秀照片給警察看他有把錢拿到我家。妳知道台灣的聘金都是做做樣子,女方當場退回去。啊不然那天在場的親戚都是死人嗎?」

「重點是就算收下了,也沒有欠他吧?誰離婚在跟人家要聘金的,又不是悔婚。」我完全無法理解蠢美老公在此時要聘金是在想什麼。

「對啊,我們根本沒收聘金,他還跟我媽要了餅錢,餅錢已經拿來繳我們房租押金了。」

「餅錢和聘金什麼的可以不用討論吧,要離婚就把現在該分的分一分啊。他到底想怎樣?」

「警察說他很懂香港法令,他說夫妻的東西都是共有的,所以他有權力持有所有的東西。」

「那你沒有權力持有嗎?」

「我有,但是要打民事訴訟,而且是要離婚後。那時我應該已經不知道改嫁幾次了吧。所以如果你和大白有什麼%$#......先拿先贏。」

「好,我會記住。」這項資訊還挺受用,我要未雨綢繆做好筆記。

「我的珠寶鑽石都被他拿走了,電腦也是。」蠢美很傷心。

「所以現在進行到什麼階段?自認倒楣?損失多少?」

「財務就自認倒楣啊,不包括鑽石的話,大概四十萬吧。」

「還是很多錢耶。我想想,如果我現在立刻從這個家走出去回台灣,什麼都不帶的話,損失......大概是幾件不值錢的衣服鞋子,全部殘值不到五千塊,還有筆記型電腦一台。這樣想想我的身價好像不到五萬台幣。」明明在當蠢美的免費心理諮商師,怎麼說著說著換我悲從中來。

「哈,別這麼說,妳應該說妳的資產都在腦袋裡。」這句好貼心,可惜完全沒有安慰到我。

正當我以為這拖棚爛劇再怎麼演也不過就這樣了,龍捲風還沒停。蠢美說,他們本來計畫九月底要去度蜜月,去歐洲坐遊輪。「老娘就是雞婆,想說他剛上班還沒存很多錢,就出了遊輪的錢,他出機票。等我搞完這一堆亂七八糟的事之後,去旅行社,旅行社的人竟然跟我說他上禮拜已經去要求退款了。」

「蝦米!這個人會不會太精明也太賤了!」

「我自己出蜜月的錢他還要refund! 我們搬來香港後他找不到工作都是我在養家耶。」

「這還不是最賤的,上星期五我爸媽要回去了 我想說星期六去做個SPA,結果SPA center跟我說我的point剩下四十點。我說怎麼可能?她們說我老公上禮拜去她們那邊說要seperate accounts,把點數分一半。你可以想像嗎?SPA耶!」

「我不能,光聽就快瘋了。啊,該不會也是妳付的錢吧?」

「SPA當然是我付錢啊。他每個禮拜都吵著要跟我去做啊,說不然他一個人在家很無聊,都是我在付錢。我跟她們說,我用我的信用卡刷的點數,頂多只是願意share給他用,為什麼她們可以把點數轉給他?」

「好扯,應該要他們把點數轉回來才對。」

「最後是轉回來了,但SPA center也通知他。他竟然跟人家說『我給了她現金』,拜託,我付錢的時候他還沒拿到他的first pay check。」

「幹,怎麼會有這種人,阿扁上身嗎?連這個也要A。」

「我昨天也跟我朋友說,這傢伙以後可以考慮從政:『小扁,願意為蠢美背上SPA Center的十字架』。」

「所以妳離婚證書簽了沒啊?」

「我當然簽了,但是他不簽啊。他跟我朋友說,他才不會那麼容易放過我。」

沒那麼容易放過妳?這是從哪部芭樂台劇裡抄來的耍狠台詞吧?鏡頭還要特寫男主角咬牙切齒眼露凶光的表情。

「妳到底做了什麼事,讓他這麼怨恨?」

「他要錢,也要整我。我也想有需要這樣嗎?但他很恨我媽,他之前沒有工作時我媽對他很不滿意,他就覺得我媽看不起他,覺得我媽一直要我們離婚,所以他不會讓我媽得逞。」

「離婚妳還得分錢給他嗎?如果可以證明他家暴,還是要給錢嗎?」

「我名下什麼都沒有。大不了老娘不上班,看誰分誰。我們沒小孩、沒房子、他又搬出去不履行同居義務。」

「不履行同居義務,還有家暴,就可以構成離婚條件了吧?希望妳能早日成功離婚,可是打官司是不是要很久啊?」

「半年。香港龍捲風這集暫時演到這裡。這個故事有沒有激發妳的靈感?」

「有啊,超有靈感的,可是寫了對妳不好吧?不擔心他或他朋友看出來嗎?畢竟不是每個人老公都會這麼G8。」

「沒關係,反正我已經昭告諸親友了。對了,他可以化名小扁嗎?這個名字很適合他。我還在想我的化名要叫啥比較貼切。我實在不想叫自己純美,但真的好像喔。」說完這句,美麗女強人就趕著去開會了。

於是我自作主張,給這位搞笑又堅強的受虐婦女取了個三八的花名。

蠢美,祝妳好運,人生雖然偶爾會刮起龍捲風,但總有一天會停,等到那天,房子會掉下來把壞蛋都壓扁。

※9/6不得不補充:男女主角都是台灣人,只是在香港工作。香港男人是無辜的,請不要再由本文導出「別嫁香港人」的奇怪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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