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九點半離開公司等公車,竟然無法辨識公車號碼,好幾度都是胡亂招手,車子近到快把我輾斃時才看清不是我要搭的那班。聽起來沒什麼對吧,但是拜託,我可是出國前一年才做過雷射近視手術,當時視力可是完美的1.2耶。沒想到才上了半年多的班,身體敗,眼睛瞎,這禮拜連手機都壞了,下一步大概是齒搖髮禿。

手機壞了好像沒什麼,但糟就糟在竟然沒什麼。前天我老闆手機在上班時間沒電,焦慮的直跳腳,到處向人借同廠牌的充電器。我嘗試以豁達的人生觀開釋老闆「反正真的要找你的人還是找得到,沒那麼需要找你的人錯過了也沒關係」。才想起我的手機好像也壞耶,為什麼我一點也不緊張,反而有種變態的輕鬆暢快?

手機壞掉又沒空修理或添購新機的這禮拜,我的生活幾乎沒有受到任何負面影響。這段時間並沒有任何人需要我,我也沒有想打給任何人的慾望。我回想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狀況,才突然發現,開始上班以後,作息跟朋友們大不相同,所以幾乎無法參加聚會,精疲力竭回家後也沒有再打扮出門喝一杯的動力。久而久之大家都MSN上見,會跟我電話聯絡的人大概只剩下三個,其中一個還是我老闆。這半年來每個月的手機費都只有台幣一兩百元,相較於出國前動不動就兩千元的手機帳單,真是太奇妙了。當時怎麼有這麼多話可說呢?我開始考慮要不要乾脆裝死到底,回到沒有手機的山頂洞人生活,這樣下班後老闆也沒機會傳簡訊給我,不亦快哉。

日記也是。每天回家都披星戴月,吃個飯看個新聞日劇就眼睛睜不開得上床睡覺,因為不願身分曝光所以不能寫公司裡發生的種種荒謬爆笑事件﹝還真不少﹞,到底還剩下什麼可以記呢?寫到這裡突然產生厭世的念頭。但是星期五下午厭世實在太不划算了,再撐幾個小時就要下班了,沒吃到鹽酥雞前我還不能死,還是把人生的課題留到黑色星期一再決定。

唉,就是太過苟且偷生,才註定只能以諧星的姿態活過每個很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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