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甜姐兒掌門人林志玲是在去年夏天,突然紅起來的嗎?

我記不清,也懶的追究。只發現不知道何時開始,台北女生的指甲上都爬滿粉色調的小花,自拍時要歪著頭在無辜水汪汪大眼睛旁比一個橫躺的V﹝誰告訴我這代表什麼﹞,最熱門的女性網路暱稱都押「一」韻,其中以Cutie、Sweetie和Kitty最有人氣。

好險好險,當志玲姐姐那個比A片女優叫床更讓人銷魂的優格廣告攻佔各大廣告黃金時段,一點也不適合走甜心路線的壽司,已經悄悄出走台北,飛向紐約這個路人囂張、駕駛蠻橫,連麥當勞阿姨都擺臭臉的城市。

我以為從此惡女當道,無奈志玲姐姐的陰影一路伴我遠行。幾個在紐約新認識的台灣男性朋友,尤其是好友阿寶小強,最常唸我的一句就是:妳真的很不甜。偶爾換成英文數落:You are so not sweet.

某個禮拜六晚上十一點半,阿寶小強在我家喝啤酒看電視聊八卦,嚷著要介紹我一個在紐約某大投資銀行當IB﹝Investment Banking﹞實習生,正在就讀美國MBA前三名校之一的超級潛力股優質黃金單身漢。

擇日不如撞日,阿寶小強拿起手機撥給優質名校IB男,卻赫然發現這位老兄還在辦公室裡苦情地加班,喔不,是上班,因為投資銀行IBD部門的正常上班時間,本來就是早上八點到晚上十二點﹝或以後﹞。阿寶小強邀請對方下班以後出來喝一杯,但IB男說很抱歉沒辦法,因為他雖然不知道今晚何時才能離開辦公室,卻很清楚下一次何時要出現在辦公室 -- 明天早上八點以前。

當皮條客不成的阿寶小強,萬分惋惜地掛上電話,還沒來得及向我報告這個壞消息,順便繼續覆誦黃金IB男的那第一百零一項優點﹝註:「他是X校MBA的investment banker耶!」﹞,我就老實不客氣地嚷嚷起來:

「啊,現在還在辦公室也就算了,明天是禮拜天,禮拜天耶!」

「所以呢?」阿寶小強不懂我想抗議什麼。

「我看你也不用介紹給我了,我交一個見不到面的虛擬男朋友來幹嘛?」對啊,這種男人網路上很多不用遠求,而且反正不用見面,年薪十五二十萬美金算什麼,還有西班牙王室後裔、八吋巨屌、一夜十次男,說有多厲害就有多厲害。

「誰說的,還是可以見面啊。你們辦公室這麼近,午休時間妳可以打電話問他要不要出來共進午餐;晚上十一、二點,打電話問他累不累,跟他說妳熬了粥,要不要過來喝…」阿寶小強越說越起勁,我看這根本就是他夢想人生的縮影。

「熬粥?我來紐約後都沒有熬過粥給自己喝過勒。他加班賺的錢是會按月匯到我戶頭裡嗎?憑什麼老娘沒事要熬粥給他喝,不是他熬給我喝?」

「天啊,妳真的很不甜耶!這樣不行,會找不到男人的…」阿寶小強開始搖頭,悲憫的眼神像是醫生看著堅持還要飯後一根菸的肺癌病患。

我用鼻孔哼哼兩聲,大口啜啤酒,假裝專心看電視。

過了一個禮拜,另一個男性朋友阿凱,直對我抱怨他沒有白色襯衫和一雙可以穿去面試的正式皮鞋。聽完後我向我們共同的朋友阿寶發牢騷,說阿凱跟我講這些幹嘛,紐約到處都是百貨公司,這麼大個人了,缺襯衫皮鞋不會趕快去買嗎?

「唉啊妳不懂,他是希望妳陪他去,妳應該要甜一點,主動說『要不要我陪你去挑一雙?』」

「阿凱是沒有嘴巴嗎?要我陪他去買鞋,不會直接開口,還要我熱臉貼冷屁股求他喔?」

「妳為什麼要這麼嘴硬?要是妳甜一點,他會多愛妳啊。」

「可是我又不愛他,不需要他愛我。」我理直氣壯。

「…」阿寶小強覺得我沒救了。

我在紐約工作的男同志好友書書以親身經驗建議我,找一個老外男友。書書說,他以前在台灣也是嘴賤出名,但來美國之後因為英文沒有溜到可以和男友嗆聲,立刻搖身變甜姐兒。

想想也是,上次跟另一個同志好友肯尼士和他的老外男友麥克斯一起吃飯。肯尼士起身上洗手間的空檔,麥克斯就洋溢一臉幸福,對我拼命獻寶:「Ken is the sweetest thing I’ve ever met in this world.」

再一想,我們班上有幾個頻頻對我示好的老外,大概也是被我上課聽不懂時用來瞞混過關的燦爛笑容給騙了。

我懶的裝可愛討好男人,吃東西很快,講話大聲,偶爾火起來還帶兩句髒話,一點也不淑女。以為逃到紐約從此出運,卻赫然發現原來不分古今中外直彎﹝註:straight or gay﹞,男人都還是愛甜姐兒。

在最近一次跟一個男性朋友因小事嗆聲不歡而散後,我開始檢討自己為什麼這麼不甜美,嘴巴這麼賤。

難道我真的註定只能跟老外在一起?可是萬一我找了老外男友,英文突飛猛進後又開始耍嘴皮子,甜姐兒的西洋鏡被拆穿怎麼辦?

「那也沒有損失,至少英文變好了啊。」學財務的同學說這個deal穩賺不陪。

呃,也是。然後呢?分手/ 離婚回台灣當英文老師嗎?

Forget it,如果當甜姐兒的終極目的,是要找一個老爺來伺候仰望,用甜美換取片刻的寵幸,那不用了,我寧願當一個人大聲說話、大口吃飯、大步走路的惡女。 


【後記】

1. 看來我的好朋友雪花妹妹也跟我有同樣的感慨。否則也不會先在去年底寫了一篇「學做林志玲」,最近又來一篇「對不起,林志玲」大翻案。

2. 壽司在msn上碰到剛讀完此篇日記的壽司妹,忍不住尋求認同:

壽司:妳不覺得要求煮粥很過份嗎?
妹 : 有點
壽司 : 不過你大概會熬吧,因為你是甜姐兒
妹:你這輩子有熬過粥嗎
壽司:好像有幾次
妹:我記得有一次叫你把剩飯拿去煮,然後你還切了很多紅蘿蔔絲丟進去
壽司:結果勒
妹:好像是暑假吧。結果我回來就繼續加料進去啊。然後就當作中餐啦。
妹:阿我想起來了。是叫你煮粥結果你放太少水
妹:不對不對 是放太多米
妹:結果我回來繼續加水,煮成超多的粥
壽司:.......

所以結論是,關於煮粥,壽司非不為也,是不能也。 

3. 阿寶讀完本文後,抗議要我幫他改名小強。但小強是我為蟑螂大哥保留的暱稱,很抱歉沒辦法照辦竟然跟前前男友那篇撞名了,只好從善如流改成小強囉(2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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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