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我在網路上寫日記的熟人成等比級數成長,先是我之前想要殺他滅口的男同事(見「殺人滅口是你逼我的!」),再來是第二個同事、第三個同事、已經離職的別部門同事(他好像只待了三個月?我們沒說過一句話)、國中同學、高中同學、前男友的學弟(在「路人甲乙丙丁」中跑過龍套的路人丁)、大學學長、學弟學妹…

更誇張的是,這份落落長的族譜中,還包括了前男友在與我認識初期追過的女生A小姐。有一天「路人丁」先生打電話給我,告訴我A小姐寄給他我的新聞台網址,所以他按圖索驥尋到「酪梨壽司的日記」。聽說A小姐還是日記的忠實讀者。

「妳說的那個路人丁是我沒錯吧?」路人丁對號入座。

「ㄟ…被你發現了。」事到如今,我只能尷尬無比地招認。

「等等,A怎麼知道我是誰?」我問。沒錯,真是見鬼了,她怎麼會知道?

「看照片發現的吧?」啊…該死,我就知道不該放照片。

「可是她怎麼會認識我?」我不解地追問。明明我就不認識她啊!

「喔!她在大學時在BBS上賣過一次東西給妳!」好,我敗給她了,這樣她也記得?

我在陳年的記憶資料庫中死命搜尋,卻沒有關於A小姐的任何片段記憶。好一個敵暗我明!活了一把年紀,現在才知道網路的無遠弗屆和殺傷力。

老實說,我是很害羞沒膽的人,對這種現象非但毫不得意,還很心驚。尤其是當日記裡面三不五時會寫到老闆壞話時,除非本身對喝西北風有濃厚興趣,應該沒有人高興的起來吧。

世界真是小小小。祈禱下一個來認親的,不是我老闆。還有那個A小姐,別當潛水艇啦,出來答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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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