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阿亮說的真是太有道理。

「嘿,我在雅虎交友上看到妳!」今天開會前,同事天外飛來一筆。被同事發現我在雅虎奇摩上的交友檔案,雖然不是壞事,仍著實讓我吃了一驚。好一個天涯若比鄰!(對不起,我又亂用成語。)網路何其大,網友何其多,偏偏他隨便搜尋,也能發現我自以為隱藏得很好的蹤影。難道我的照片真的這麼好認,跟本人沒有距離?我一邊用力回想有沒有在自我介紹或日記裡把自己形容的太美好,讓他在背地裡偷笑;一邊衷心祈禱老闆不要也哪一天心血來潮上網亂逛,撞見我這個見不得光的無聊嗜好。

現在後悔似乎也來不及。我的日記充滿胸無大志上班族的碎碎念,其中不乏詛咒老闆的忤逆言語。不管是「超小心眼的怨毒減肥日記」、「超能力的狗屎運和少女維特的煩惱」、或「Deadlines請你們不要太熱情」,其中任何一篇被老闆看到都必死無疑。就算她不計較,恐怕也會覺得我鬼迷心竅,一定是工作不夠忙,才會有美國時間在這裡瞎耗。要不然以她的機車大嘴巴,至少也會大聲嚷嚷昭告天下,說唉唷妳是不是想男人想瘋了,想上網碰運氣看能不能找個長期飯票?

一不做、二不休。就這麼決定,明天一早就去殺同事滅口,還要把屍體用王水毀容。(多年前清大洪曉慧情殺案新聞報導上有教過,但到底是鹽酸硝酸3:1還是1:3?不管了,兩種配出來都試試看。)西諺說的好:「好奇心殺死貓」,親愛的陳姓同事,你現在才領悟已經太遲,小命終將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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