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兩天,我就要簽下人生中第一張租屋契約,現在心情既興奮又忐忑,好像應該寫點什麼來紀錄一下。

說來其實挺羞愧,我自高中起就離家在外流浪十五年,遇過的鳥人衰事不算少,對民間傳說「無殼蝸牛的悲哀」,卻始終在離地球至少五百萬光年遠的超級狀況外。我很幸運,高中大學有學校宿舍可住,在台北工作時借住家中長輩的空屋,紐約留學時直接繼承畢業學長的公寓(學長佛心來著,直接幫我續約省掉租金調漲,連租約上他的名字都沒換),婚後拎了兩卡皮箱就傻呼呼的搬進日本老公在東京租的小套房。

傻人有傻福,就這樣從少女到人妻,冥冥之中本人一直有蝸牛之神眷顧,三十歲以前從來沒有自己找過一間公寓、簽過半張租約。

在童話故事裡,這應該是一個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天真善良的公主」始,以「公主和王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終的歡樂結局。無奈現實世界往往比較接近一件T-shirt 上的標語:Happily Ever After Is So Once Upon A Time (註)。從三十歲開始,我無憂無慮的蝸牛生涯就此終結,正式上演《令人戰憟的格林童話》東京版,連公主這個角色都輪不到我演。

結婚兩年來,兩夫妻一直擠在30 平方米(約9坪大)的小套房裡,連去上個廁所都像挑戰「百戰百勝」的步步驚魂(七八年級的小朋友請務必假裝你們看過這個節目),不小心就會踩到呈大字趴在地毯上吃洋芋片看漫畫的阿宅。照理說九坪小套房跟大學時老鼠肆虐又沒空調的爆熱擁擠六人房比起來,已經算是夢幻豪宅等級,我也不是金枝玉葉,再抱怨會天打雷劈。讓我冒著天打雷劈風險也要靠夭的,是那機歪到人神共憤、嬌貴到天理不容、史上最難搞的室友──大白公主。

之前曾經寫過很多遍,大白攝氏二十五度以下要開暖氣,二十八度以上要開冷氣,我家的空調大戰一年至少要開打兩季;他就寢時要求方圓十里內全體肅立,聽到窗外人聲喧嘩會立刻打110報警(不是開玩笑,我親眼看他打過噪音通報電話至少十次有吧),我睡覺時他則邊看搞笑節目邊聽搖滾樂邊哼歌,只差沒拿嗩吶和電吉他出來練習。結婚至今數度大吵到祭出離婚證書(大白已將區役所的離婚證書下載網頁設成「我的最愛」,我兩年來總共領過三張蓋完章的離婚證書,集滿四張應該可以抽東京台北單程機票了),引爆點都是因為長時間共處一室,互看對方不順眼。

相愛容易相處難,眼看這樣下去非死即傷,近一年來,夫妻倆建立起無論如何都要搬新家的共識,幾乎每個週末都積極看Open Room。

看房子比拍電影/辦雜誌更能快速學習在理想和現實間妥協,在世界房價最昂貴的城市租屋尤其如此。禮金(兩個月)敷金(兩個月)仲介費(一個月)首月房租(一個月)隨便加一加,每搬一次家就差不多要先吐出六個月房租,還不包括保險費,除非荷包滿滿預算無上限,根本不用妄想尋找完美的好房子。渴望大空間就要和繁華都心說掰掰,要交通方便就得捨得砸錢,每個人都列出自己的條件和底線,看要犧牲哪一項多一點罷了。

綜合大白在東京住了一輩子和我的兩年東京新住民經驗,我們的擇屋條件如下:

1. 空間格局:40平方米(12坪)以上,至少一房一廳(1LDK),吵架時至少有人可以睡客廳(到時候誰去睡客廳應該也有得吵就是了),否則遲早鬧出家暴或兇殺案。一人一間房當然最好,不過以目前的預算,要在我們心儀的地段租到2LDK恐怕有困難,所以暫時屈就1LDK,等未來若有小孩再搬。不堅持坐北朝南(因為通常貴很多),但在家時間很長的宅女要求一定要採光通風良好,視野開闊,有大片落地窗和可曬衣的寬敞陽台尤佳,天花板絶不能低到有壓迫感。

→最後找到的房子是近13坪(42.03平方米=12.71坪)的1LDK,符合一切條件。

2. 週邊環境:我和大白都是貪嘴的懶人,希望步行距離5分鐘內要有地鐵站、超市、便利商店、藥粧店,選擇豐富的美味餐廳和商店街。兩人共通的休閒娛樂是散步閒逛,因此有趣舒適的散步路線也很重要,至少要能逛上一小時不嫌無聊。我喜歡開窗吹自然風,討厭車流噪音,偏好住宅區內安靜的公寓大樓,大馬路、高架橋、快速道路旁的房子不管再優,都不列入考慮。

→換句話說,我們就是想找一個像現在住的麻布十番一樣清爽悠閒,又離鬧區僅有數步之遙,動靜皆宜的好所在。看了很久都沒有更喜歡的,最後還是決定暫時留在這區。

3. 通勤時間:目前的家距離大白辦公室騎單車只要10~15分鐘,可惜大白的公司年底即將搬遷,討厭通勤的他希望新家離新辦公室大樓不要太遠,通勤時間在15分鐘內。

→結果最後還是妥協了,戀舊的大白捨不得離開麻布,打算試著暫時通勤一陣子,屆時如果真的受不了再搬。其實新辦公室搭地鐵也只要30分鐘左右,在動輒通勤一個半小時到兩小時的東京企業戰士眼中,根本只是蛋糕一塊,只不過大白就不可能經常回家吃午餐了。 (我應該鬆口氣嗎)

4. 房租:我們目前的月租近12萬円,搬新家後希望租金加管理費每月最高不超過18萬円,能控制在17萬円以下更好。由於未來數年內隨時可能因工作搬遷,禮金(給房東的謝禮,通常是兩個月,不能退回)愈低愈好;至於購屋,大白掙扎良久,認為他還沒準備好做這麼長遠又鉅額的投資,過幾年再考慮。

→最後透過仲介跟房東討價還價的結果是月租16萬5千(其中含每月1萬的管理費),免禮金敷金(相當於台灣的押金)兩個月,仲介費半個月。這個價錢在麻布十番算是相當合理,即使明年就搬家,損失也減到最低。

5. 其他:大白膝蓋有舊傷,我又常扛著笨重行李回台,公寓一定要配備電梯。無須管理員或保全,也不用光鮮氣派的接待大廳,但希望能附設腳踏車停車格。

→新公寓是樸實無華的中古屋,有電梯、門禁系統但無管理員 我記錯了,其實有管理室和管理員。另有專用單車停車格,我們終於不用再把腳踏車卡在家門口,過著進出還要側身縮小腹的苟且生活了。(喜極而泣)

即使事先列出清楚條件,我們還是花了比一般人更長的時間才找到房子。主因是大白的心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經常在前一週信誓旦旦要到神樂坂落腳,這一週想在六本木買房子,下一週又決定在麻布十番租屋,朝三暮四朝令夕改心猿意馬左右為難全部加在一起乘以十都不足以形容他的龜毛善變。根據經驗,不管做什麼選擇他通常隔天都會後悔,所以我也就學聰明當個有耳無嘴的好太太,租屋也好買房也罷,等公主天人交戰一輪完畢再順勢提出我的意見,以免到時候他又要怪「當初都是妳說的」或「我討厭妳的負面態度!」

找到房子,接下來就要忙打包搬家。公主和王子 奴婢 終於有了大一號的城堡,接下來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嗯,我懷疑......(好弱且相當不勵志的負面結尾)

【註解】

Happily Ever After Is So Once Upon A Time 直譯為「幸福快樂的日子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反諷童話故事「很久很久以前......」和「此後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常見公式。這件T恤應該很適合送給仇人當結婚禮物,或是在單身派對上幽準新郎/娘一默。

【東京租屋的參考資訊】

《Tokyo Life》租屋須知之一《Tokyo Life》租屋須知之二@ 旅行。是存在於我們血液中的因子
租房子(一)惡夢的開始租房子(二)房地產經紀租房子(三)擔保人租房子(四)搬家須知租房子(五)家居 @ 我要寫日本人
日本租屋的心得報告 @ Jonas

【廣告贊助:Google Adsens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