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期間,每天都到大安森林公園做晨間運動,沿著慢跑道跑三圈。

今早出門前發現運動上衣和長褲忘了洗,向大白借來寬鬆的男性運動短褲、套件平日當睡衣穿的舊T恤就上路。很醜我知道,但才六點多,我的朋友沒幾個愛運動,大清早在公園遇到熟人的機率小於千分之一,免驚。

該說世界真小,還是莫非定律很靈?才跑第二圈,就覺得某個擦肩而過的身影好熟悉,回頭一望,咦,這不是阿Q嗎?

阿Q是大白和我在紐約留學時代共同的好哥兒們,畢業後保持密切聯絡,回台必找他吃飯敘舊,這次也不例外。經歷過共患難的留學生歲月,我什麼裝瘋賣傻癡肥醜怪的模樣他沒看過?不差這一次,所以在慢跑時巧遇阿Q,非但不尷尬狼狽還很興奮,盤算著運動完可以相約去吃美而美或永和豆漿。

不過奇怪咧,阿Q幹嘛裝死不跟我打招呼?左思右想也難怪,距離上次和阿Q見面,我瘦了約莫十公斤,今日扮相也邋遢的太誇張,就算親娘也不保證能一眼認出。沒關係,反正大安森林公園的慢跑道一圈只有兩公里出頭,我們一個順時針跑、一個逆時針,一圈至少會打兩次照面,短則五分鐘,長則十分鐘,就有一次機會說哈囉。

第二次相遇,我細細端詳,帽簷壓的雖低,但那眼鏡、臉型、身高、長相,是阿Q錯不了。再加上最近阿Q的MSN顯示名稱是「慢跑鞋真好穿」,大概也跟我一樣愛上跑步,這個時間會出現在此處很合理。無奈兩人都速度飛快,阿Q又跑得心無旁鶩,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大吼一聲「阿Q!」,不小心又錯過開口時機。

第三次命運的交會終於來臨。這回我大老遠就堆滿燦爛笑容,阿Q再遲鈍也終於注意到,對我點頭微笑。抓緊機會,我在兩人距離不到一公尺時大聲問:「待會要不要一起吃早餐?」(時間寶貴,大家都這麼熟了,早安您好之類的寒喧就免啦。)

我百分之百確定阿Q有聽到這個問句,因為他斂起笑容,表情微妙,喉嚨深處還發出一聲輕輕的「啊」,分不清是驚愕還是嘆息。更詭異的是,他沒有回應我的邀約,也未停下腳步,手刀加速離去。

熱臉貼了冷屁股,我滿腹疑惑繼續往前跑,心中暗幹老朋友何時變得如此絕情,同時大嘆已婚婦人果然沒行情,隔了五秒才突然想到,該不會......

那個人根本不是阿Q吧?

NO WAY。騙人。不可能。我比屈臣氏還敢發誓,此人跟阿Q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就算不是阿Q,也是他的同卵雙胞胎兄弟。欸可是不對啊,阿Q唯一的哥哥我也見過,跟他長得一點也不像,也沒證據顯示阿Q爹在外面有偷生。

瞬間我臉頰發燙,耳根發紅,慢半拍的意識到悲劇正在發生,而本人就是他媽的狀況外女主角:

他不是阿Q = 我認錯人了 = 我剛開口約了一個陌生男人吃早餐

啊啊啊啊啊,也就是說,我是個大清早就在公園跟陌生男士搭訕的花癡

花癡也就算了,還是個素顏、渾身臭汗、頭髮蓬亂、著男性運動短褲和領口鬆弛破T恤的邋遢花癡

邋遢花癡也就算了,還是個連「嗨」都跳過,直接開口約男人吃早餐的猴急花癡!(竊以為男女間同享早餐,比共進晚餐還要親密十倍)

如果當下心情可以用平劇演出來,我會跪在舞台上狂甩辮子唱「哎呀呀呀呀────直叫我心亂如麻────失、了、神!」,但這個謎團不解開怪不舒服,只好強自壓抑排山倒海而來的羞恥,鼓起勇氣向前行,打算下回錯身而過時至少將男人的五官看個仔細,問清楚說明白,說聲金歹勢大哥認錯人了作個了斷也爽快。

遺憾的是,激似阿Q的晨跑男像霧又像花,如露亦如電,消失在早晨的微風中,五分鐘、十分鐘、十五分鐘過去,始終沒再出現。

苦等二十分鐘後,我默默踏上歸途,一路上失魂落魄對大白碎唸「喔買尬的好丟臉好丟臉好丟臉」。

原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也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而是大清早在公園熱情邀約陌生男子吃早餐,對方卻一心一意只顧著逃命

【酪梨壽司碎碎念】

晚上跟阿Q吃晚餐(事先就約好的),劈頭問他今早是否曾在大安森林公園出沒,他一頭霧水的否認。羞紅臉將這件蠢事和盤托出,換來一句:「妳智障嗎?如果是我一定會停下來跟妳說話的啊!而且哪有人連招呼不打就直接問要不要吃早餐!妳到底在想什麼?」

不知道,顯然媽沒有生腦袋給我,我也不清楚自己當時到底在想什麼。

那位被錯認的陽光帥哥,很抱歉,邋遢蠢婦真的不是有意要毀了你的星期天。再過幾天我就回日本了,請你千萬不要活在公園搭訕花癡女的陰影下,放心的晨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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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wyu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0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