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啟事

自由時報 2008-02-02 社會焦點B2 

本報1月25日B3版刊登「偷腥抓姦,男女鬥法」一文,本報一時不察,原文記述引用來自網友「女王」的文章為誤,正確來源為酪梨壽司小姐的部落格-酪梨壽司日記(http://blog.pixnet.net/cwyuni)「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在此謹向「酪梨壽司」、「女王」及讀者致歉。


《自由》爆抄襲 遭網友圍剿
蘋果日報 2008-02-02 社會A12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自由時報》上周五B3版刊登「偷腥抓姦 男女鬥法」一文,通篇源自熱門的「酪梨壽司」部落格文章,卻稱是另一知名部落客的文章;「酪梨壽司」昨在部落格揭發此事,並要網友到《自由》應徵當「整理記者」,引來網友響應。「酪梨壽司」認為《自由》未經授權,轉載其文章作為報紙商業使用,嚴重侵害權益。 
報社表示不清楚

《自由時報》副社長俞國基昨說:「不清楚來龍去脈,也沒人告知。」該報副總編輯鄧蔚偉同樣以「不清楚」回應。

這篇「偷腥抓姦、男女鬥法」,是「酪梨壽司」二○○四年發表的「亞森羅蘋的偷吃守則」(blog.pixnet.net/cwyuni/post/849401),描寫男人偷腥招數。

「酪梨壽司」發現文章不僅遭抄襲,連作者都被誤植為另一部落客「女王」(www.wretch.cc/blog/illyqueen),氣得她發動網友到《自由》「應徵整理記者」。網友COLACOLA譏諷:「我也會到各大bbs站去找文章、改標題還有修照片,不用公司提供正版,拜託拜託僱用我吧。」

《蘋果》昨天聯繫上已嫁到日本的「酪梨壽司」,她強調:「為什麼《自由》的長官可以容許這樣的新聞報導出去?」她無奈說:「將視《自由》回應,再看要不要打侵權官司。」 


網友批自由時報新聞涉抄襲
中國時報 2008-02-02 社會新聞A12

林志成/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涉嫌抄襲!《自由時報》一月廿五日社會版刊出「偷腥抓姦,男女鬥法」新聞,內容涉及抄襲知名部落客酪梨壽司文章。酪梨壽司昨天在自己部落格及自由時報網站發表「傳說中自由時報給酪梨壽司的道歉信在哪裡?」文章,抗議自由時報不尊重智財權。 

撰寫這新聞記者唐偉民昨天在自由時報網站貼出文章說,「經過與報社討論後,報社已決定二日刊登道歉啟事,並刊載出處,再一次向你(指酪梨壽司)道歉」。


【酪梨壽司碎碎唸】

謝謝網友們提供的更正啟事掃描檔和新聞內容。自由時報的更正啟事,雖然不盡理想,未提及我真正想表達的重點──「報導完全未經查證」與「轉載文章前未取得作者授權」──但身為前任媒體人,我也無意將記者先生逼進死角。只希望此事件能提醒所有新聞媒體,日後在引用轉載網路內容時,能更尊重作者的權益,並善盡查證責任,不論該名作者是否有高知名度。網路資訊雖然便利,但新聞報導不是、也不該單靠上網「整理」就能完成。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件事就先在此告一段落吧。謝謝大家,如果沒有眾多熱心讀者幫忙奔相走告,我的微弱聲音不會這麼容易被主流媒體聽到,也不會這麼快得到回應。

P.S. 更正啟事只有實體報紙才有,電子報沒有,希望自由時報電子報也能補上。(找到了,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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