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不機車怎麼叫惡女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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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問我,妳對另一半的條件是什麼?妳要的是什麼樣的愛情?

我的答案很不浪漫:

一、他不用年薪百萬開雙B公司在新竹科學園區,但要認真工作認真生活,不准用應酬加班當作擺脫老婆的藉口。

二、他不用很會做菜,但千萬不能要求我當他的免錢煮飯婆。我靠腰的時候如果他在旁邊,至少幫我下樓買個排骨便當;不在旁邊,要願意在電話線上安慰唉唉叫的「餓女」。

三、他不用呼風喚雨,但要有在十秒內擊斃半夜在我耳邊嗡嗡亂叫蚊子的超能力。要不然至少要效法二十四孝吳猛餵蚊,不會在我半夜搖醒他時大吼「幹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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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盡腦汁,今天的我寫不出日記。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今天很幸福。我吃得很飽、穿得很暖、睡覺睡到自然醒、稿子全部都在昨天趕完。平常工作被老闆壓榨的怨氣、失戀的哀愁、對未來的茫然、對大環境的不滿、被白目男騷擾敢怒不敢言的悶,經常讓我下筆有如神,寫起刻薄話,是寫工作稿件速度的二十倍。

難怪人家說「悲劇是文學之母」。自古以來,哪一位偉大的作家是一路順遂,還能成就偉大的作品?三島由紀夫在寫完《豐饒之海》第四部《天人五衰》最終章後,在眾人面前切腹自殺。事實上他小說《憂國》的主角武山信二就曾經以思想演練過切腹;川端康成在三島自殺後一年半,躺在床上將瓦斯管直接塞在嘴裡,追隨愛徒的腳步結束生命;芥川龍之介一輩子都神經衰弱,在後期作品《齒輪》中描述自己一直看到類似齒輪的幻覺,最後服用大量安眠藥自盡;以《老人與海》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海明威,在說完「我們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了話明年就不必再等死了」後,把獵槍含在嘴裡扣扳機,子彈貫穿頭顱;三毛在廁所用絲襪上吊、老舍跳湖自盡…

我上網鍵入「作家自殺」這個關鍵字,發現後面跟著一長串名字:除了我剛剛想到的,還有捷克‧倫敦、齊威格、太宰治…大概幾十個。最妙的是還有一篇菲利克斯‧波斯特博士(這是誰啊?)按照現代精神病理學分析方法寫的心理學報告,研究了人類歷史中300名具有重影響力的人物,得出的結論是:政治家有17%的人有嚴重精神疾病,科學家中有18%,作曲家中有31%,小說家比率超高,竟有46%!

為什麼偉大文人這麼容易抓狂呢?這篇報告歸納原因,從事創作的人通常「敏感易衝動,容易壓抑、容易狂傲、也容易絕望」。至於現在作家自殺的人為什麼沒有以前的多?波斯特博士下了一個有趣的結論:「現代文人藝術家精神不健康者明顯減少,原因是他們都變的很現實,不再像19世紀或20世紀上半的同行們那樣為理想而奮鬥,因此也就少了許多苦悶和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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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末兩年前,我和一個記者朋友,隨便挑了一家連鎖日式餐廳吃午餐聊是非。「請先上附餐的紅茶!」點菜時我們特別提醒服務生。「沒問題!」她一口答應。

過了15分鐘,茶還是沒來。「可不可以先上飲料?不然至少幫我們倒杯茶吧?」小姐拿起倒扣桌上的帳單瞄了一眼,說:「馬上來!」

又過了半個小時,在我們屢次提醒下,又有四位不同的服務小姐分別看過帳單,說過「幫你們看一下!」「ok!」「稍等一下!」「好!」我的盤底已經朝天,應該在餐前上的茶還是不見蹤影。

「請你們店長來!」一向孬種的我不知哪來的勇氣。紮著馬尾、清麗可人的店長姍姍來遲。

「我的帳單上是有註明『我是澳客請不要給我茶』嗎?」「啊?」店長聽不懂,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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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現我在網路上寫日記的熟人成等比級數成長,先是我之前想要殺他滅口的男同事(見「殺人滅口是你逼我的!」),再來是第二個同事、第三個同事、已經離職的別部門同事(他好像只待了三個月?我們沒說過一句話)、國中同學、高中同學、前男友的學弟(在「路人甲乙丙丁」中跑過龍套的路人丁)、大學學長、學弟學妹…

更誇張的是,這份落落長的族譜中,還包括了前男友在與我認識初期追過的女生A小姐。有一天「路人丁」先生打電話給我,告訴我A小姐寄給他我的新聞台網址,所以他按圖索驥尋到「酪梨壽司的日記」。聽說A小姐還是日記的忠實讀者。

「妳說的那個路人丁是我沒錯吧?」路人丁對號入座。

「ㄟ…被你發現了。」事到如今,我只能尷尬無比地招認。

「等等,A怎麼知道我是誰?」我問。沒錯,真是見鬼了,她怎麼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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酪梨壽司為什麼別號「蘭花」,在「蘭花脖子上的大餅」一文中已做過說明。壽司不幸沒有大餅師傅當老公,所以週末常常在家餓到頭昏眼花,只能卯起來睡覺。

很多人都問,既然週末總逃不了餓肚子的宿命,為什麼不趁有空時到家樂福買些戰備糧食儲存,以備不時之需?老實跟大家報告,這個辦法並不可行。壽司不只懶惰,還是一個有暴食症的電視冠軍級大胃王。一兩千元的泡麵餅乾麵包零食,都有辦法在買回來當天清的一乾二淨。不但週末照樣沒有食物可吃,還提早肥了自己。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壽司非常鐵齒。平日逛超市有機會囤積食物時,總是自以為「這個週末我一定會過的多采多姿、充滿朝氣!根本不會待在家裡」而作罷。到頭來,嗯,果真是「自以為」。

比如說今天,我的早午餐就是一碗乾麵、晚餐還是一碗乾麵,配菜只有香菇和海帶和肉鬆,連一顆雞蛋也沒有。以上幾樣,還是壽司的媽上個月來台北「空投救援物資」時,僅剩可長期保存的乾燥食品。

兩碗乾麵豈能塞滿大胃王的牙縫?但是我週末自閉症發作,說什麼就是不想下樓買東西。天無絕人之路,翻箱倒櫃後喜見一包綠豆,於是用電鍋煮了一大鍋綠豆湯;盤算著如果再不飽,連冰箱裡面那塊僥倖還沒過期的中華豆腐也一起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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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完會,雨勢開始轉大,一個人隨手攔了輛計程車回家。

懶得下廚,晚餐交給好鄰居7-11張羅。在真飽便當、御飯團、牛肉麵前陷入長考,十九分鐘後選了宮保雞丁燴飯。結帳前再加了一個杜老爺「曠世奇派」巧克力雪糕和寶卡卡的新口味「燒烤牛肉扁豆脆片」。今天的菜單除了曠世奇派,其他兩個都沒嚐過。

這根本不是我的作風。看似口無遮攔膽大熱情的我,其實是故步自封的膽小鬼,去任何餐廳,只肯點過去吃過、或是絕對不會出錯的食物。大學住校四年,早餐都是「鮪魚蛋三明治+中杯冰奶茶」和「饅頭夾蛋+冰豆漿」兩種黃金組合,幫我買早餐的室友都懶得問我;還沒開口點餐,巷子裡小吃店的臭臉老闆娘就說:「今天要韓國泡菜炒飯還是牛肉炒烏龍?」;滷味攤只去靠校門口那家,只點高麗菜、粉絲、金針菇、百頁豆腐。

出了社會,我變成公司附近日本料理店老闆口中的「酪梨壽司小姐」,曾經在一個月內吃過20餐「半份酪梨壽司+紫菜湯」,次數頻繁到連壽司師傅都愛上我;NY Bagel店有不下二十種套餐,但我只吃「墨西哥辣鮪魚Bagel+Diet Coke」,座位都選同一個窗口邊的角落;逛遠企樓下美食街,我在「嫩牛肉河粉」之外,還會吃「加了很多豆芽菜的嫩牛肉河粉」;Burger King除了一號華堡餐,幾乎都沒碰過。

前男友跟我恰恰相反,不管去哪裡,都一定會點最新奇有趣的菜色,菜名越看不懂的,越能激起他的鬥志。十次有九次,他點的新菜色都讓我們倒盡胃口。「你看吧!就叫你不要點這個!」我在旁邊幸災樂禍、冷嘲熱諷。可是下一回,他仍會不顧我的極力勸阻,當餐廳裡的神農氏,百草嚐的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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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果醬瓶蓋激戰後憤而寫了「手無開瓶之力」,立刻又有雪片般飛來的(台灣又不下雪,我幹嘛老是要用這個爛形容詞)留言和信件和我分享各種開瓶的小秘方。人間處處有溫情【→這個事件的第一個領悟】,我的交友和個人新聞台留言版,迅速變成網路版的「生活智慧王」。

企鵝妹妹請我用兩三條橡皮筋捆住瓶蓋,然後用力轉開;Ken要我用小刀戳一下瓶蓋,就會比較好開;Roney要我試試看用槌子捶瓶蓋;伏瓦說我想要的開瓶器好像老虎鉗,他就用老虎鉗開過瓶蓋;研發工程師sgg要我試試看鑽孔機;陳大文提醒我開瓶器不用跑到美國去買,祖國大陸就可以找到類似的產品,價廉物美在7-11營業部服務的「副會長」先生,建議我下次到7-11買東西時可以請門市人員幫忙代為開瓶,免開瓶費。(可是我的果醬又不是在那裡買的!)

當然也有異想天開,一點實用價值也沒有的建議。

小猴子說雞精的瓶子才是宇宙無敵難開(雞精關我的果醬什麼事?);sgg補充,說他考慮下次開發一台專門開瓶蓋的機器人,不過市場太小可能賣不出去(你知道就好!);果子狸要我穿的美美的拿著果醬瓶到街上找帥哥幫忙,還說一定會有男生想要表現自己,宛如全身充滿青春活力的小伙子拼命想掰開他床前女友的大腿那樣努力(好色唷!為果醬還要犧牲色相當阻街女郎?); 「talk to her」建議我下次找個「會主動幫你 + 苦苦哀求你讓他開」的男友(好,現在就去,但我今天吃得到果醬嗎?);「無所適世」大醫師要我直接再去買一罐可以打得開的(你錢多買給我喔?),或是建議果醬公司做易開罐(嗯…還真有效率喔),要不然出去坐計程車,用甜甜的笑容請司機北杯幫忙開,然後請他載我回來,這樣在75塊之內就可以搞定,路上搞不好還可以買個佛跳牆(買佛跳牆幹嘛?又不是食神選拔)…

橡皮筋、鐵鎚、湯匙、熱漲冷縮、小刀 …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我在寫稿的空檔,斷斷續續輪流試過了所有可行的方法(當然不包括機器人、路邊拉客、請計程車司機北杯等),那個瓶蓋還是耍自閉,不肯卸除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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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餐想要吃冰箱裡的無糖自製優格配媽媽買的桑椹果醬,很不巧原先那罐已經吃到只剩罐底殘留的幾滴暗紅色汁液。「糟--糕----」我又期待又怕受傷害地拿出櫃子裡一罐新果醬,使盡吃奶的力氣逆時針方向猛轉。

瓶蓋一如我的預期,紋風不動。拿塊抹布覆在瓶蓋上增加阻力,不行;拿出湯匙來沿著瓶蓋邊緣敲了幾下再轉,沒用;想到剛剛煮了熱水,乾脆來個熱漲冷縮,把瓶蓋部分泡了一下熱水再試一次,難纏的瓶蓋還是不鳥我。

果醬瓶蓋上「追分桑椹」四個紅色大字,張牙舞爪地嘲笑我:「來吃我啊,來啊!」透明瓶身裡的飽滿肥美果粒,簡直就是34D美女隔著鐵柵跳鋼管舞挑逗連續強暴犯,表情既誘人又挑釁。最諷刺的是,蓋緣還橫寫著英文「→EASY TO OPEN→」。

我、生、氣、了。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愛你:是只隔了三公釐的玻璃,卻舔不到我的桑椹果粒!

其實並不是這罐桑椹特別神奇,而是我特別遜。21世紀的新女性如我,慢跑一口氣可以跑個八公里,穿細高跟鞋可以連跑帶跳健走一小時不停、到光華商場電腦殺價殺到老闆半夜抓著被單哭泣,可是有一個不是很多人知道的小秘密:二十五年來我靠自己打開的瓶蓋,兩隻手數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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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背景:接觸科技產業也已經好一段時間,我卻始終是個電腦白痴,連硬碟和記憶體都常會分不清。

前情提要:為了扮演好一個二十一世紀獨立堅強新女性,我決定不靠學長、男同事、前男友,生平頭一次完成「不靠男人買電腦」的超級任務。

話說在週六下午四點半,我從家裡出發,五點十分抵達全台最大的電腦集散中心之一。雖然光華商場離我家還算近,開車十五分鐘一定沒問題,我也曾經發神經徒步一個小時走到,偏偏沒有一班公車直達。然而為了貫徹新女性的精神,我堅持不坐Taxi,轉了兩班公車,還因為弄錯路線而被迫在仁愛新生路口提前下車,穿著高跟鞋走了十五分鐘冤枉路。「就當是免費減肥健身吧!」新女性遇到挫折從不氣餒,還懂得阿Q。

接下來就正式進入廝殺的戰場。「別怕,買筆記型電腦跟買蔥薑蒜有什麼兩樣!」踏進第一家店前,獨立新女性給自己心理建設。我挑的第一家店,店內人潮洶湧,每一個業務員前面都至少坐了三到五個飢渴的消費者,看樣子都已把生意談妥,只差沒有掏出鈔票。雖然店員都不鳥我,根據逛夜市的經驗法則,排隊人多的攤販必然比較好吃。於是我奮不顧身側身穿過重重障礙,想要接近我夢寐以求TOSHIBA Portege 2010。自從去年同事向我炫耀它的輕薄美麗,我就流口水至今。

「不好意思,2010已經停產啦!」小姐的抱歉聽起來漫不經心,好像在嘲笑我的消息不夠新。「喔。沒關係,我只是想碰運氣,問問還有沒有存貨撿個便宜!」新女性心頭一驚,卻還是死鴨子嘴硬。「那這一台呢?」我抱著最後一絲希望,順手指向旁邊一台神似的超薄新機。「這是Portege R100,Centrino無線上網,待機超過六小時,重量只有一公斤!」正當我因為自己眼光高而忍不住狂喜,卻赫然瞥見夢幻機的未稅價直逼七萬七。我的預算只有五萬五,人窮志短,第一局我黯然退場,TOSHIBA夢碎了一地。

新女性收拾破碎的心,重整旗鼓殺進另外三家店。這回我的目標從天堂回歸人間,變成了造型千年不變、硬梆梆像個黑金剛,但是據說全球維修比較方便的IBM﹝這樣明年可以帶去美國嘛!﹞。我心不甘情不願,勉強挑了比較不醜且輕薄的的X31,向一家標價最便宜的店家詢價。「十二吋螢幕、40GB硬碟、記憶體256KB,內建Centrino無線上網。單機四萬八,加Combo﹝光碟機加燒錄器﹞五萬五!你找不到更便宜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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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看電視報紙的,應該都聽過「快閃族」吧?

源自於今年六月的紐約,flash mob原意是行動迅速的群眾或暴民,一群互不相識的陌生人透過網路設群或是轉寄郵件相約特定時間地點,現身做一些莫名其妙的搞怪行動,三五分鐘內迅速閃人。比如說上百人到梅西百貨向地毯部門向售貨員大喊:「我要買愛情地毯!」把店員搞到抓狂;到紐時報廣場玩具反斗城旗艦店三百多人跪下來膜拜大型玩具恐龍,又吼又叫;在羅馬某家書店一起大聲鼓掌十五秒後一哄而散;在香港的麥當勞數十人突然開始跳起即興芭蕾舞。

每天都接到無數垃圾轉寄郵件的我,當然也不例外的收到兩封各自宣稱是「台灣第一個快閃活動」的email邀請。一封請我在禮拜五下午四點到站前新光三越膜拜獅子塑像高喊「哈利路亞」,另一封要我禮拜六下午三點到忠孝Sogo,當小小世界鐘整點音樂響起,倒數大喊新年快樂,還要說「我們要回火星去!」

收到這兩封排版簡陋的email時,我忍不住興奮地顫抖了三秒鐘,心想風靡紐約、羅馬、香港的無厘頭快閃活動終於要登陸寶島。「台北果真也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啊!」我一方面身為台北市民而沾沾自喜,另一方面也感動於深入參與網路大家庭,沒有被社會遺棄。要不是因為這個週末要回中壢老家享受天倫之樂,我搞不好也可以親自參與這場無厘頭盛會。唉,真是可惜。

禮拜六上午睡到自然醒,吃早餐時悠閒地翻開中國時報A5版焦點新聞。「快閃族沒膽,膜拜秀破功」的標題赫然映入眼簾。大意是說,因為大批媒體記者守候,台灣快閃族們在附近來回踱步,連抗議專家柯賜海阿伯都來捧場了,就是沒人敢上前拜獅子,引起網友們事後的不爽開罵。

到了下午三點多,轉開電視新聞,又發現Sogo咕咕鐘前面的「新年快樂+回火星」活動,也只有五隻左右的小貓響應,到場圍觀的記者路人比快閃族大概多了二十倍以上。其中穿著紅白條紋polo衫和Berkeley字樣T-shirt的兩隻小公貓,因為物以稀為貴又勇氣可嘉,還被抓去接受TVBS的現場棚內專訪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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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炙夏裡的戰鬥冷水澡,嚴冬中從頭暖到腳的生薑精油浴。

喜歡鹹豆漿、Burger King的華堡、酪梨壽司、嫩牛肉河粉加很多綠豆芽、魯味攤附送的酸菜,各種形式的垃圾食物。

喜歡複習第四台重播2823遍的周星馳搞笑電影,或到電影院用陰森的日本韓國鬼片犒賞自己。

喜歡動完雷射近視矯正手術後,第一次發現可以看清楚所有路邊招牌的驚奇。

喜歡半夜躺在床上聊天到睡著,週末睡到自然醒。

喜歡話才說一半對方就能接完後半句的那種無敵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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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愛徒顏回可以做到「不遷怒、不二過」,胡適差一點,說他可以不二過,但無法不遷怒。我在顏回胡適光譜的另一端,總是遷怒,不只二過,還會三過四過五過N過,還死不認錯。

我是全世界最愛無理取鬧的小孩。心情不好就逼對方三秒鐘內即席想出三個新笑話,想太久、「電視笑話冠軍」裡聽過、冷到讓我笑不出來的都殺無赦斬立決。

我寬以待己,嚴以律人。自己嘴饞就縱情吃垃圾食物,看到對方對Burger King招牌流口水就立刻搬出營養學理論和晚報報導,恐嚇他一杯可樂等於12顆方糖,華堡餐有1200大卡,你再吃就把你嘴裡塞鳳梨拖去廟會遊街示眾。你賴床是浪費生命十惡不赦,我補眠是修生養息天經地義。

我愛撂狠話成性。把自己的瞬間口舌之快建築在對方的長久痛苦上。動不動就說:你受不了那就算了有人逼你嗎?你還留在這裡幹嘛難不成是犯賤。

我欺善怕惡。哪一點看對方不順眼,誰說一句話惹我生氣,我翻臉比遙控器換台還快三倍。老闆臉色一變,我立刻變成嗚嗚叫的小貓咪涎著臉在她腳邊蹭來蹭去。

我承認我是惡女,不是什麼賢妻良母。不過只要順著毛摸兩下,給我一個小台階,我會自己乖乖爬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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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企中心後門口有一家剛開張不久的「河馬燒肉」。從剛開始裝潢,我就覺得這家店名怎麼取的這麼有創意。「河馬是老闆的小名,還是本店的招牌餐?」我看著刻在木製招牌上龍飛鳳舞的漂亮草書店名,心中充滿疑惑與憧憬,心想等它開張,一定要來嚐嚐河馬肉的滋味。

「可是明明就是『汗馬』啊!」某一天,經過妹妹的當頭棒喝,我的河馬肉夢碎。原來河馬不是河馬,而是寫的很有藝術感以致於以假亂真的「汗馬」。

「咦,這家河馬燒肉看起來不錯!」「是「汗馬」!」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從此我立刻扮演汗馬燒肉的發言人,即時糾正超過所有無知路人及朋友的錯誤。並且根據我的非正式統計,一百個人裡面有九十九個會堅稱是「河馬」,剩下的一個人根本看不懂店名。燒肉店老闆如果知道他當初自以為的瀟灑豪氣,被大家解讀的這麼有喜感,一定會痛心疾首氣的要命。

河馬的烏龍事件並沒有澆熄我的熱情。眼睜睜看著不是河馬的汗馬生意越來越好,我的食慾之火又被重新燃起,心想哪一天絕對要進去吃個過癮。

無奈有些食物,先天上就是「單身不宜」。

這份名單落落長,其中包括麻辣鍋、涮涮鍋、臭臭鍋...等所有的「鍋」字輩,現在很流行的日式燒肉、韓式銅板烤肉、蒙古烤肉、鐵板燒等「燒烤家族」,其他還有烤鴨三吃、上閤屋那類吃到飽、中式合菜以及所有浪漫的法國菜義大利西餐廳。當然,錢櫃KTV裡奶茶、馬蹄條、肉鬆芋泥球…等所有美味歡唱食品,也足以讓找不到伴唱歌的人魂牽夢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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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電視機前莫名其妙昏厥,高過在床上睡著的機率。

二、看到聽到與「按摩」、「精油」或「SPA」相關的字眼就眼睛一亮,毫無抵抗力。

三、改喝熱湯和熱茶,苦口婆心告誡身旁的人少吃冰的會傷身體。

四、洗完頭不吹乾就會頭痛,無論是不是在生理期。

五、迷信有機食品,猛吞維他命。

六、開始不排斥紅豆麻糬、八寶飯那一類以前從來不碰的黏糊糊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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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的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留言版上,網友MessMass留言給我。大意是說每次讀我的日記,腦中都會不自覺浮出下列畫面:下雨天開車啟動雨刷後,位於駕駛座右前方的擋風玻璃上,總有一塊兩支雨刷都刷不到,呈現鯊魚背鰭形。每次看到它,總想拿塊布衝出車外,將它狠狠抹去。

讀完這段話,我有兩種反應。

第一,M先生(or小姐),恭喜,謹代表眾多會友歡迎你加入強迫症的大家庭,因為正常人不會這樣跟鯊魚背鶀形狀過不去。在雨中的大馬路上停車衝出去擦擋風玻璃,很可能會危及性命,建議你有這種衝動時三思而後行,別讓爹娘傷心。

第二,你很聰明,一語道破我的個性,描述的情境,百分之百符合我現在的心情。我想我完全知道你指的是什麼,因為連我都越來越常對自己有這種莫名恐懼和懷疑。不論是生活、工作、還是感情,日記裡的(更正確的說法可能是:故意留在日記外的東西)只是被我閃避問題的小小縮影。但我還不能確定:這塊雨刷刷不到的鯊魚背鰭,是我自己都碰不到,還是故意想逃避?

昨晚歡送老同學出國去唱KTV,被灌了一打以上的台啤。兩點鐘我搖搖晃晃回家躺在床上,眼皮很重頭很暈,腦袋中卻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清醒。那一瞬間,我突然很想衝下車去解決這塊一直以來故意視而不見的背鰭,要嘛徹底擦乾淨,不然乾脆耍狠敲破這塊雨跡斑斑的擋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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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寫了一篇「強迫症與我」,獲得廣大的迴響,原本躲在角落隱姓埋名的強迫症友們,都紛紛貢獻出自己的症狀。現在我才發現我不只是不寂寞,「幫眾」還稍嫌有點太多。

「感情強迫症」分會勢力最龐大,不過如果要選分舵主,應該非我的好友克麗思汀莫屬。克麗思汀慘遭腳踏兩條船,兩個月前跟男友分手,潛意識裡卻還認為他還是她的地盤,不肯棄守。痴痴照顧對方狠心棄養的小狗;每天照三餐打電話給對方問候,搞的前男友和新女友抓狂,在電話那頭對她吼。不只如此,克小姐還覺得自己傻的不夠,打算把每天中午只吃20元三明治攢下的40萬積蓄,奉送給負心前男友付頭期款買福斯的Polo。最不可思議的是,對方居然還欣然接受,說這一切可都是她自願,請「歡喜做,甘願受」!

我罵她鬼迷心竅,她噙著淚說她想要全心奉獻誰也阻擋不了。我撂下狠話:「妳想當傻子自己高興就好,但以後就別再凌晨call我,哭訴男人到底在想什麼妳都不知道,也別再抱怨妳想出國可惜存款簿裡的數字永遠那麼少!還有,如果你嫌錢太多可以捐獻給我,至少我會很感動,心情好還會開新車帶妳兜兜風!」

或許麥可先生也是不錯的分舵主人選。自從N年前被兵變,他從此性情大變,每當有人對他付出真心,就換來他的絕情。他的理論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雖然女朋友是公認的很優,精蟲卻早就佔據了他的大腦。麥可馬不停蹄,在花叢中尋覓新鮮刺激,不時還向我回報炫耀他的戰績。

前兩天這個大男人在電話那頭對我嚎啕大哭,我平靜地問他這回又犯了什麼天大錯誤。他說飯友(一起炒飯的好朋友)被他搞大了肚子賴著不走,女朋友發現終於決定不再原諒也不再忍受。「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你既然愛她為什麼還要出軌?」「沒辦法,就算她再回到我的懷抱,我也不能保證從此就變成乖寶寶!」嗯,這點他倒是據實以告。

雖然今天的中國時報外電有研究證明,男人都比女人渴望更多性伴侶是全世界共通的真理(根據這項心理學權威統計,男人平均希望未來10年內能有5.95個性伴侶、女人則是2.17個),淫亂是受制於天性,我還是不懂,既然早知如此又何必事後傷心。若說這不是強迫症,誰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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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我有強迫症。

每當逼近截稿期,我逃避現實亂按鍵盤祈禱Notebook當機。假裝自己是灰姑娘,發狠跪在地上清地板、刷馬桶、擦玻璃。

減肥時,每餐嚴格控制卡路里,誤差範圍最只容許10大卡,早餐脫脂牛奶要用量杯算有幾CC。公司發的小冊子被我用來密密麻麻記錄每天吃什麼拉幾次慢跑多少公里。晚餐準時五點整飛奔回家自己料理,七點凱悅晶華遠企餐會照去不誤,用眼睛品嚐大廚手藝。

慢跑時,明明第三圈就上氣不接下氣,還是一步一腳印撐到八公里。不是為了鍛鍊體力,只是想跟旁邊的叔叔伯伯證明我不是肉腳,說穿了就是輸不起。

說我有潔癖?有時候頭髮滿地、從門口走到廚房小白襪變成黑抹布也覺得沒關係。說我有意志力?也曾躺在床上三天三夜除了撒尿喝水不肯起床、一個禮拜放肆吃吃到飽五次、兩個月肥8公斤。

自從坦然「出櫃」加入強迫症的大家庭,我發現自己一點也不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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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撥的電話未開機,請稍後再撥。The number you called is turned off. Please try again later.」

這段語音訊息,大概是世界上我第二痛恨聽到的聲音,僅次於失眠三天好不容易把自己哄入睡時耳邊突然傳來的「少女的祈禱」或鄰居歡樂炒飯聲。

最要命的是,電話那頭的小姐不會只說一遍,如果你堅持不掛電話,她就一直重複這段話,作為你不識相的懲罰,非得把你逼瘋自己認輸掛斷才罷休。

「請稍後再撥」比「為您轉接語音信箱」還殘忍陰險,因為聽到只能乾瞪眼,連撂一段狠話問候對方家人的機會也沒有。就算傳了簡訊,也不知道對方哪一天才會開手機看到,所以通常你也不會浪費這個時間在小小的手機鍵盤上找注音符號。

這可能是一種現世報。因為我自己就是一個沒事喜歡耍自閉疏離,看著手機在桌上垂死震動到最後一口氣耗盡電池都不接也不充電的人。特別是休假時,把平常工作電話非接不可的怨氣全部發洩在這個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的小動作上。

不過我還沒有殘忍到把語音信箱關起來過。這樣連翻身的機會都不給人家,太趕盡殺絕。孔子說做人不要太絕,我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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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早餐一天無法開始。

愛看恐怖片把自己嚇到死,不過到家就連劇情都記不清。

在家看無聊的搞笑港片也可能淚流滿面。對周星馳毫無抵抗力。

愛撒嬌鬧脾氣,不過只要兩句甜言蜜語就能哄開心。

常耍自閉不接手機,聽見「您撥的電話未開機」卻會生氣。

一萬個人跟我說過「妳看起來很冷,沒想到是個搞笑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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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套用在我身上,真是再貼切也不過了。

一直以來都很疑惑我為什麼這麼會「掉毛」,地板上、床上、浴室中充滿永遠充滿撿不完的頭髮。是每一個長頭髮的女生都這樣,還是只有我?

世界上最噁心的事莫過於洗吹完頭髮後,浴室地板上、洗手槽裡成千上百根的黑色長髮,不管多努力順手清理,每隔一陣子浴缸的排水孔還是要用通樂。

有沒有注意到?濕淋淋的黑色長髮,一直是日韓鬼片的經典恐怖元素之一。《七夜怪談》裡面的貞子和水井、《鬼水怪談》的水龍頭裡會流出頭髮、好像連《鬼鈴》裡面含怨而死的女學生頭髮死後都會長長。

除了噁心,容易脫毛還有一個終極劣勢:當秘密情人容易被發現。我就曾經到一個男性普通朋友住處去聊天,結果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卻因為不該留下的頭毛,差點造成對方小倆口反目。

拜託。有落髮症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好嗎?難道要穿無塵衣才能去找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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