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 飲食運動日誌 & 馬拉松訓練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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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前幾天我在〈我肥夠了〉一文中許下減肥宏願,誓言要和長年違法寄生在身上的肥肉宣戰。那天起,我一直默默執行減肥計畫。為了不要給自己偷懶的藉口,決定以這篇文章當作每日的健康減重日記,並在目標達成前將此篇置於首頁顯眼處提醒自己。

複習一下,我的健康減重計畫是:
一、三餐照吃,但每餐只吃七至八分飽,細嚼慢嚥。
二、早餐豐盛,午餐均衡,晚餐清淡少量。晚餐盡量在七點以前解決。
三、不採用熱量嚴格控制法,因為過度壓抑反而會讓我看到什麼都想吃,不易持久。
四、盡量少吃零食。嘴饞時喝一杯無添加純蕃茄汁或無糖低脂優格。
五、每天快走一小時。每週做至少三次Wii Fit的有氧運動、肌力訓練和瑜伽。每週上一至兩次健身房踩飛輪、踏步機和做重量訓練。怕膝蓋和腳踝的舊傷無法負荷目前的體重,暫時放棄慢跑→2008/4/29更新:舊傷似乎已復原,會循序漸進恢復慢跑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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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輩子我只當過半年的瘦子。那半年我得知男友劈腿,卻又好傻好天真的接受他的復合要求。無意間得知競爭對手身材玲瓏纖細,潛意識怪罪自己身材不夠苗條才栓不住男人的心(真是個傻逼,大家不要學),於是每天瘋狂跑步運動、嚴格控制飲食熱量,兩三個月內激瘦了十公斤。

很變態,沒錯,但激瘦真是一件很爽的事,所有衣服全換成小尺碼,走路輕盈到腳上像是有彈簧。男人的心沒有回來,但身為女性的自尊心因此重建。好景不常,半年後我們分手,這十公斤在萬念俱灰自暴自棄下,結結實實胖回來;交了新男友後一掃情變陰霾,人逢喜事精神爽,繼續胖;婚後又被愛餵食小動物的大白多添了幾公斤。

傷心胖,快樂胖,心寬體更胖,這就是肥胖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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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矛盾,喜歡大城市,討厭人擠人;喜歡朋友,討厭交際;熱愛台北,人卻在紐約;還有,在台灣從來沒看過煙火,卻在美國獻出第一次。

七月四日是美國國慶,正午以Coney Island熱狗大胃王比賽熱身,晚上以梅西百貨煙火劃上句點。原本應該要四處遊蕩享受難得假期,長假最後一天,我卻照例陷入自閉沙發馬鈴薯的魔咒,不想出門。中午在ESPN上看大胃王比賽直播,下午看Monk馬拉松重播影集。

晚上九點左右,心想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我對自己說,要面對孤獨,練習一個人在這城市堅強地活下去。於是狠下心換上運動褲,紮起馬尾,學紐約人用MP3隨身聽武裝自己,做了一件正常人當下絕不會做的事。

我去慢跑。

跑到東河(East River)邊,剛好九點二十分,第一發煙火準時在天空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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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前天寫完「我為什麼慢跑」這篇日記(應該算是留言回覆),得到很多人在留言版上真情流露的經驗分享、鼓勵和祝福,我很感動,謝謝大家。其中有一封寄至我信箱的讀者感言與我當初的感覺非常類似,算是男性版的「我為什麼慢跑」吧?徵得作者同意,特別放上前台與大家分享。

不論你是慢跑或游泳、跳舞或唱歌,祝每個人都找到自己的快樂與幸福。

***男子漢心聲一***

Hello Sushi:

看了妳的慢跑的理由,覺得心有戚戚焉,也想寫一下自己慢跑的理由,妳就當做是我的日記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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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omo:妳問我為什麼開始慢跑?我想了很久,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慢跑故事其實有點悲傷,曾經想過寫成一篇長篇連載故事,又怕造成傷害,所以始終沒寫。這裡給妳一個打過馬賽克的長話短說版吧。

第一次開始慢跑,是在2002年的冬季。親朋好友們聽到超級大懶女開始發憤運動,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給他們的理由,是再合理也不過的「減肥」,因為我怎麼看都是該運動的虛胖傢伙。我沒說出口的,是我剛發現男友出軌的事實,把這個祕密硬生生吞了下去,沒敢告訴幾個人。深怕一說出口,所有人都會說他的壞話、對他有壞印象、或是乾脆勸我分手。我不想面對現實。

更何況,都五年了,我捨不得啊。

男友要求我再給彼此一次機會,我笑著原諒了他,卻沒有原諒自己。我成天疑神疑鬼,懷疑他是否還繼續腳踏兩條船、到底愛不愛我;懷疑自己身材不夠好、不夠有女性魅力、不夠溫柔體貼善解人意。極度壓抑的結果,只好找一個轉移注意力的情緒出口,像童話「國王的驢耳朵」裡那個理髮師,挖一個洞把祕密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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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一切都是緣分吧。如果不是因為試圖重振雄風、重拾晨跑習慣,我也不會和林懷民重逢。

只要有路的地方,就有鐵打的老杯杯。我曾說過,他們總選在清晨出沒,跳盪的那樣輕盈,腳上像是有彈簧,你若想跟他們硬拼,不管是耐力還是速度,都是自尋死路。有一種老杯杯是獨行俠,頭上綁著短毛巾只差沒寫上「必勝」,穿著神似「少林足球」裡周星馳歷經風霜的舊跑鞋,繞著跑道一圈一圈公轉,節奏分明,彷彿世界只剩下他和他的呼吸。他們多半瘦瘦黑黑,大小腿上卻有勻稱漂亮的長條形肌肉,搭配「第X屆曾文水庫馬拉松」或「台北國際馬拉松」的背心,不說話就自成一股震懾人心的魄力。

另一種老杯杯是群居的動物。他們三五成群,通常成一橫列,高矮胖瘦各不同、橫看成嶺側成峰,但步伐整齊畫一,邊聊天邊慢跑。他們一派閒適地談天說地,讓人有錯覺他們不是跑了十幾公里,而是正坐在大樹下泡茶聊天下棋。每次經過他們身旁,我總不自覺hold住上氣不接下氣的紊亂喘息聲,假裝和大夥同是武林中人,就算明明已經快要斷氣。

「林懷民」屬於鐵打的老杯杯第二類。「林懷民」不是那個同性戀國際級編舞大師,是我去年我留職停薪在家每天固定晨跑時,幫一個臉頰瘦削、看似弱不禁風的老頭取的外號,因為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這位老先生都像極了雲門舞集的創辦人林懷民。慢跑時,每一大圈我至少與他和他的三位跑友們照一次面,他也總要笑瞇瞇地和我打一聲招呼,眼神充滿了「好樣的,小妞也是個練家子」的肯定。不管是「小姐,體力不錯唷!」或「加油!」林懷民先生都聲如洪鐘,中氣十足,我只能勉強擠出微笑點點頭。

我不是沒禮貌,但記憶中,幾乎沒和林懷民說過話,第一,我慢跑時不喜歡說話,應該是說,體力也沒好到可以應付邊說話邊跑步;第二,慢跑時的我狼狽不堪,臉比關公紅,亂澎澎的頭髮雖然綁成馬尾,不聽話的瀏海還是會隨著步伐震動掉下來黏的滿頭滿臉,像極了瘋女十八年,根本不希望有人認出我,更別說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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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照例下著冷冷的冬雨,我還是勇敢地出門去。或許是因為天氣太惡劣,在今天的場地上,連鐵打的老杯杯們都不見蹤影。「寶貝,終於只剩下我和你!」我對路面溫柔低語,像好不容易盼到「大紅燈籠高高掛」的四姨太,發現今天可以獨佔老爺,又驚又喜。

就這樣靜悄悄地,我一個人在小雨中跑了四十分鐘。眼看剩下最後八百公尺,忽然殺出一個程咬金,緊緊黏在我屁股後。我沒回頭,但聽他呼呼喘氣聲和腳步,加上用眼角餘光牌倒車雷達掃射,應該是一名30歲上下穿短褲運動上衣的男性。

「想超車?門都沒有!」雖然是自言自語,但我逞兇鬥狠的個性再度表露無遺。

明明累到不行,我在他逼近的一瞬間,竟發狂似地跨開腳步油門催落去,瞬間將時速從八公里加到十五公里,氣勢有如衝刺百米。

「衝啊!」我加速,他也火力全開拼了。我寧可冒著走火入魔的風險,也堅持要領先他一步。眼看到了轉角,我的心臟已經逼逼逼跳起搖頭舞曲,只好一個箭步轉進森林公園,假藉換路線才結束了這場火拼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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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集提到,只要和「鐵打的老杯杯」們保持安全距離,基本上晨跑是一種有益身心健康的勵志活動。有些人羨慕長跑者動不動就可以跑個十公里,其實這並不難,就連手無開瓶之力的壽司都能辦到,一般人應該毫無門檻。

游泳要貴死人的游泳券、加入健身房像是被洗劫後再賣到人肉市場、高爾夫網球籃球又太需要技巧,算來算去,晨跑大概是全世界最省錢又不用大腦的的「窮懶人運動」。但是注意!什麼都能省,唯有鞋襪的千萬省不得,否則馬路或操場對膝蓋的殺傷力很大,跑上一個月保證免費贈送「復健終身VIP卡」一張。只要有一雙舒服的氣墊慢跑鞋、運動專用的厚襪(推薦NIKE灰色那種)、起跑時再用相當於健走的龜速前進當作熱身,就成功了一半。

好不容易著裝完畢,把自己逼出門,上路卻有如老牛拖破車,載不動幾多愁?秘訣很簡單,只有三個字:慢、慢、來。慢跑的好處就是一個人也能做,腳下的馬路不會笑你慢吞吞,阿公阿媽不會注意你的狼狽,中途停下來喘口氣也不會滅頂(這對我這旱鴨子而言是超級大福音)。最重要的是,除非膝蓋有傷,應該沒有幾個人不會跑步。

根據運動專家的「三三三原則」,每週運動三次,一次要三十分鐘才有效果。第一週你可以跑十五分鐘、走十五分鐘,第二週跑二十分鐘、走十分鐘,第三週就能跑足半小時。接下來可以輪到練速度,原本五公里要跑五十分鐘,隔週把他練成四十五分鐘,再下一週試著挑戰四十分鐘。

呼吸也是。每個人適合的呼吸方式不盡相同。因為討厭冷空氣讓喉嚨又乾又痛減低續航力,我個人選擇完全不用嘴巴呼吸,以「吸-吸-呼」的節奏行進。如此一來,心跳會變的很規律,跑個十公里沒問題。慢跑鐵則:不管你多有體力肌力耐力,只要你的「氣在亂」,幾乎不可能撐過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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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太陽很懶。清晨五點半,天色和午夜十二點沒有兩樣,還飄著令人喪志的細雨。

但今天的酪梨壽司可不懶。五點三十五分整,我鑽出熱烘烘的被窩隧道,翻出綁統一發票的土黃色橡皮筋兩條,紮了一個很失敗的馬尾,套上聳到極點的寬鬆厚上衣,還有讓原本就很大的屁股更顯大的運動褲(我一定是鬼迷心竅才會買下它),義無反顧地出門去。

這就是晨跑的好處,你永遠不必管自己看起來如何。反正和你一起五點半起床的人絕對不會介意,真的要比,你也一定會比操場上苦練拍手功【註】或蹓狗的阿公阿媽顯的青春有活力。晨跑人不用像我某些女性朋友,光顧健身房跑步機前還得先糊上「超級無敵防水睫毛膏」和「運動後自然好氣色腮紅」,精心挑選讓胸部最集中堅挺的名牌運動內衣。

在「冬天的」清晨慢跑,還能訓練一個人的意志力。當你氣喘噓噓撐完那五公里或八公里,汗流浹背地爬回家吃早點,會覺得全世界大放光明,小天使對你眨眼睛。「我連被窩都能征服了,天下還有什麼不能解決的問題!」你的雙眼會射出讓人無法招架、贏家獨有的犀利。

根據我的經驗,寒冬清晨慢跑通常前十五至二十分鐘最難熬,尤其對於入門者、或是像我這樣在冷凍庫冰存一個世紀後終於拿出來解凍回鍋的「三層肉」。首先,你會覺得自己的雙腿正在做中風後的復健,光是熱身找回「路感」就要花上十分鐘;如果肺活量不巧和正常都市肉腳一樣(也就是很差),再過十分鐘,你會覺得肺部被捅破一個洞無法呼吸、口鼻被冷風灌的好痛、喉嚨變成痰的聚寶盆,嚥下去噁心吐出來又還是生生不息;如果你很幸運地得以邁入第三個十分鐘,那麼恭喜,身體會逐漸靈活、腦袋從昨夜的春夢中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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