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初衷
每次聽到有人提醒部落客「莫忘初衷」,都免不了在心裡嘀咕:最好你又知道我的初衷是什麼了?
要說初衷,當年開始寫部落格,只是想在荒郊野地挖個洞發洩情緒,大喊「國王有對驢耳朵」,才會取名為「日記」,沒告訴親朋好友,想到什麼寫什麼,愛罵誰就罵誰(當然,被罵的人也是匿名),痛快非常。
至今我仍懷念剛開始寫部落格時的單純心境,可以隨意大聲靠夭感情和職場生活,完全不用顧慮讀者感受和「部落客的社會責任」。無奈如今那個荒郊野地的小洞早已變成都市叢林,隨便喊一聲都會引來路人側目圍觀,說錯話還可能吃上官司,蜘蛛人伯父的遺言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能力愈大責任愈重),不是開玩笑的。





之之從小手就巧,熱愛手工藝,最近的新歡是襪子娃娃。幾雙襪子、幾顆釦子、幾種不同顏色的手縫線、一包棉花,就能做出唯妙唯肖的可愛娃娃。


我想我永遠不會懂,一個心疼另一半凍瘡宿疾發作,特地跑遍東京找室內保暖毛靴的人,如何能在同一天內也送上一張區役所網站下載列印(請容我詛咒這項便民服務)、簽完名蓋好章的離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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